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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煽惑六四集會案 終院裁定律政司勝訴恢復定罪判決

政事

鄒幸彤煽惑六四集會案  終院裁定律政司勝訴恢復定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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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煽惑六四集會案 終院裁定律政司勝訴恢復定罪判決

2024年01月25日 11:27 最後更新:11:28

終審法院頒布判決,裁定律政司勝訴,維持鄒幸彤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有罪的裁決。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終審法院。資料圖片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2021年涉嫌呼籲市民參加被禁的六四集會的案件,終審法院頒布判決,裁定律政司勝訴,維持鄒幸彤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有罪的裁決,並發還刑期上訴予原訟法庭法官進行裁定。

鄒幸彤。資料圖片

鄒幸彤。資料圖片

鄒幸彤早前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15個月,其後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律政司不服裁決,去年11月上訴至終審法院,認為鄒幸彤不可在審訊時挑戰警方禁令合法性,理應訴諸司法覆核。

Tags:

鄒幸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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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支聯會未向警提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3人申上訴終院被拒

2024年04月17日 16:18 最後更新:22:33

已解散的支聯會未有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案,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3人,向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被駁回。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法官黎婉姫認為,本案沒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申請人並無合理爭辯,因此駁回相關申請。

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於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早前上訴被駁回,之後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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