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一名28歲男子早前被人拍下不雅短片,其後被對方勒索1萬元,今早報警求助。
警方在早上7時41分接獲觀塘碧雲道一名28歲男子報案,指早前於社交通訊軟件被一名人士拍下不雅短片,其後被對方勒索一萬元。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案件列勒索,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男事主在案件中沒有損失。
社會事
觀塘一名28歲男子早前被人拍下不雅短片,其後被對方勒索1萬元,今早報警求助。
警方在早上7時41分接獲觀塘碧雲道一名28歲男子報案,指早前於社交通訊軟件被一名人士拍下不雅短片,其後被對方勒索一萬元。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案件列勒索,交由觀塘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一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男事主在案件中沒有損失。
一名案發時只有15歲的男學生與另外8名青年禁錮一名大學男生,之後勒索對方女友及家人,現年18歲的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案中事主在2020年遭9名當時年僅13至24歲的青年禁錮在酒店房內,勒索他女友及父母5000元至600萬元不等,涉案青年早前均已認罪或被定罪判刑,分別判處感化令1年到監禁60個月不等,法官林偉權於區域法院對最後一名被告、案發時僅15歲的男學生作出判刑。法官認為,被告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報告亦顯示男學生已改過自新,判處他感化12個月。
被告吳任豐早前承認1項非法禁錮及1項勒索罪,法官指,案中主腦為同案被告葉文軒及楊子潁,吳任豐及黃希朗屬次級從犯,刑責相若,年僅15歲的吳任豐跟隨黃希朗行事,兩項控罪各以較低的36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
法官表示,吳任豐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可獲四成刑期折扣,兩罪刑期全數同期執行,實際囚禁14個月多便可獲釋。他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判刑前又還押了3星期,報告指被告已改過自新,沒有必要感化,但考慮到整體情況後,決定判處感化令,並勸喻被告他日回報社會及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