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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女大專生管有武器意圖破壞罪成囚18月

政事

理大衝突女大專生管有武器意圖破壞罪成囚1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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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衝突女大專生管有武器意圖破壞罪成囚18月

2022年06月18日 13:00 最後更新:13:04

2019年11月18日有巿民發起「圍魏救趙」的行動,在九龍區聲援遭圍困理大的示威者,21歲女大專生在油麻地一小巷被捕,背囊被搜出多用途鉗及打火機燃料。案件早前審結,女生被裁定暴動及蒙面罪不成立,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兩罪則成立,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就兩罪判監18個月。

香港理工大學。資料圖片

香港理工大學。資料圖片

辯方呈上書面求情,補充指被告親友師長均指她本性善良,望法官判刑時莫對年輕人造成壓毁性影響(crushing effect),被告前路仍有光明。

林官判刑時指,接納被告受不良社會氣氛影響,不智地犯事。惟被告在暴動之夜攜帶鉗和燃料,她被捕的小巷雖不是暴動範圍,但小巷外正發生暴動,屬加刑因素。林官續指,雖然被告沒有使用相關物品,但裁定她打算在任何暴動或非法集結中使用,就管有多用途鉗以12個月量刑,管有打火機燃料以20個月量刑,因被告年輕及同意不少案情減刑2個月,兩罪同期執行,總刑期為18個月。

被告郭凱盈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窩打老道交界附近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及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辨解而使用一個半面式防毒面具。她另被控同日在油麻地彌敦道524A號後巷管有1把多用途鉗及1罐打火機燃料。

郭凱盈。資料圖片

郭凱盈。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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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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