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初選案中林卓廷申保釋被拒 官:難相信不會繼續危害國安

政事

初選案中林卓廷申保釋被拒 官:難相信不會繼續危害國安
政事

政事

初選案中林卓廷申保釋被拒 官:難相信不會繼續危害國安

2022年06月28日 16:09 最後更新:16:19

47名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告之一、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上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法官杜麗冰今頒布書面理由,指毋庸置疑林卓廷具有強大的政治影響力,林即使在2020年1月仍堅持呼籲國際社會制裁香港的立場,故認為沒有充足理由相信林如獲保釋後,不會繼續作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林卓廷。資料圖片

林卓廷。資料圖片

杜官的書面理由指,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李國威稱林從來沒有鼓吹暴力或主張港獨,亦沒有遊說國際制裁,而他的Patreon帳戶只是為了籌集資金,在辭去立法會議員一職後維持生計及支付訟費。而林提出保釋申請前已刪除所有社交媒體,表明願意遵守所有保釋條件。

林卓廷。資料圖片

林卓廷。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惟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指,早在2019年9月與同為本案被告的胡志偉及尹兆堅宣布成立專責小組,以遊說國際社會對港府採取制裁,而林於2020年11月開設立Patreon帳戶正是為了加強外國遊說及抵制香港政府,從Patreon 帳戶所收到的捐款可見,林具有強大的政治影響力,故認為法庭沒有充足理由相信林如獲保釋後不會繼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被告林卓廷。 資料圖片

被告林卓廷。 資料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

涉披露受調查人士身分判監4個月 林卓廷上訴得直獲高院撤定罪

2024年02月08日 14:45 最後更新:15:28

高等法院裁定立法會前議員林卓廷上訴得直,撤銷早前3項披露受調查人身分罪。林卓廷原本被判罪成及判監4個月,他上訴指,當時披露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因瀆職罪受查,而非條例訂明的防賄罪行,故不受條文所限,原審裁判官演繹條文嚴重錯誤。

44歲被告林卓廷被控於2019年12月30日、2020年1月21日及7月16日3次記者會上,向公眾披露721事件中,時任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游乃強被廉署調查,干犯《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而進行,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公眾或部分公眾披露該受調查人的身分。

FB圖片

FB圖片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