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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信封放500元「飯錢」向關愛基金職員行賄 六旬漢罪成還押候判

社會事

涉信封放500元「飯錢」向關愛基金職員行賄 六旬漢罪成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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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信封放500元「飯錢」向關愛基金職員行賄 六旬漢罪成還押候判

2022年07月05日 18:37 最後更新:18:39

62歲散工涉在前年就申請津貼向關愛基金秘書處補交資料時,在信封內放入一張500元鈔票以行賄關愛基金職員而遭廉署起訴,他今日(5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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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歲的被告楊基鋼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條。裁判官崔美霞將案件押後至7月19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暫時還押,交由懲教署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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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透露,被告於2020年10月中申請關愛基金「低收入家庭的新來港定居成員一次過津貼」,及後被告知資料不齊,被告遂向秘書處寄出一個內附500元鈔票的信封,經秘書處職員詢問下,被告表示該筆錢是「手續費」,又請職員接受該筆「飯錢」,關愛基金秘書處隨即將個案轉介廉署跟進調查。

六旬男子涉嫌賄賂關受基金職員的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資料圖片)

六旬男子涉嫌賄賂關受基金職員的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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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病人入住私家安老院涉賄賂 社署主任及業者同被判囚

2024年05月03日 16:39 最後更新:17:32

一名58歲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收取一名51歲私家安老院經營者83000元賄款,以轉介出院病人入住對方的安老院,兩人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判入獄8個月和6個月18天。

法官李志豪。 資料圖片

法官李志豪。 資料圖片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表示,本案是典型的貪污案件,被告長時間持續犯案,而行賄及受賄的刑責相同,法庭須判處兩名被告即時監禁。裁判官以監禁 1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兩名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理由,將兩人的刑期扣減。

瑪嘉烈醫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瑪嘉烈醫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情指,案發時58歲被告邱俊和派駐瑪嘉烈醫院荔景大樓醫務社會服務單位,負責安排出院的年長病人入住安老院接受復康治療。他須遵守相關指引,只能提供社署註冊安老院名單予病人自行揀選安老院,不得對該名單上任何安老院表明偏好,或建議病人揀選由其家屬或私交好友營運的安老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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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案被告51歲的被告李麗珍是樂年護老院經營者,廉署調查發現,邱俊和於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期間,先後安排共33名荔景大樓的出院病人入住樂年護老院,其中三分一病人的家屬指,邱俊和向他們推薦樂年護老院。而邱俊和在轉介其中14名病人入住護老院時,向李麗珍收取了83000元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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