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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sing兩男女認非法集結罪 判囚8周

政事

和你sing兩男女認非法集結罪  判囚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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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sing兩男女認非法集結罪 判囚8周

2022年07月06日 17:33 最後更新:17:57

前年《港區國安法》實施前夕,有網民發起在觀塘Apm商場舉行「和你sing」示威活動,警方其後進入商場驅散,並拘捕揮動旗幟的一男一女。二人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今(6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劉淑嫻指,活動計畫周詳,雖兩人沒使用暴力,但活動於商場進行影響商戶和顧客屬加刑因素,判兩人入獄8星期。

張仲綸。

張仲綸。

劉官判刑指,當日約有100人分布於商場不同樓層,雖兩人沒使用暴力,其餘人士亦只是叫口號和揮動旗幟。雖然沒有商鋪因此被損毀,但仍須閉門。女被告曾搖旗吶喊,男被告則展示黑旗和叫口號,兩人亦沒有穿著暴徒裝束。

黃楚婷。

黃楚婷。

惟劉官指,案發地點位於商場,令商戶和顧客受影響,屬加刑因素,而男被告的智力遲緩與本案無關故不作減刑。劉官以13.5周量刑,兩人認罪及有正面品格扣減至8周監禁。

辯方今引述背景報告求情指,女被告因想表達意見才會犯案,承認輕視行為所帶來的嚴重後果,沒有意圖參與暴力行為。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被告黃楚婷(27歲,網絡工程師)及張仲綸(30歲,文員)被控於2020年6月30日,在觀塘道418號創紀之城第五期Apm內與李君溓、 蔣焯生及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案情指,當日正是《國安法》生效前一天,過百人在涉案商場聚集,呼叫反政府口號和拉起橫額,慶祝佔領立法會一周年和呼籲市民參與翌日的示威活動。近傍晚時份,警方進入商場發警告,有便衣警員留意到被告黃站在一名通緝犯旁,揮舞代表自由、民主和獨立的藍白色旗幟;張則展示寫有香港獨立的黑旗。警員隨後將黃和該通緝人士截停並宣布拘捕,另發現張躲在一間商鋪內,遂要求店員開閘將之拘捕。

黃楚婷(左)及張仲綸(右)。

黃楚婷(左)及張仲綸(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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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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