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稱買樓自住騙八成按揭 38歲高級消防隊長月杪轉區院續審

社會事

稱買樓自住騙八成按揭 38歲高級消防隊長月杪轉區院續審
社會事

社會事

稱買樓自住騙八成按揭 38歲高級消防隊長月杪轉區院續審

2022年08月03日 18:12 最後更新:18:14

38歲高級消防隊長涉嫌偽稱購買的物業單位供自住,藉以欺詐銀行及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向他批出約780萬元八成按揭。該高級消防隊長被控2項欺詐罪,案件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應控方要求把案押後至8月23在區院再訊,被告期間准以5萬元保釋,另不得離港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被告許智豐被控於2020年4月16日至7月8日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向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虛假表示他完成購買九龍太子道東譽·港灣一單位,並意圖誘使批出7,791,742.43元貸款,導致他獲得利益或對方蒙受不利。被告另被控於同一段時間向按證保險公司虛假地表示購買上述單位後會佔用該物業,導致自己獲得利益而對方蒙受不利。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往下看更多文章

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