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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認欺詐判囚3個月 官指好賭好奢華致債台高築

社會事

警長認欺詐判囚3個月 官指好賭好奢華致債台高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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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長認欺詐判囚3個月 官指好賭好奢華致債台高築

2023年09月21日 14:14 最後更新:14:14

47歲警長承認兩項欺詐罪,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3個月。

被告黃栢倫在2017及2019年,兩度向警察儲蓄互助社申請貸款時,虛報其他貸款的每月還款額,詐騙互助社批出逾16.5萬元貸款。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表示,被告身為警務人員,應該知法守法,案件的行為是蓄意和具持續性,被告欠下多筆債項原因是賭波、賭馬,追求較高的生活品質。裁判官指被告因奢華生活和賭博習慣導致債台高築,須為自己行為承擔法律後果,但考慮到辯方呈上被告曾獲頒的警員嘉許狀,其中一次為破獲販毒案件,被告亦已向互助社還清債項,因此酌情減刑,判監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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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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