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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消防設備技術員非法集結及刑毀交通燈 判囚8個月兼賠償2.8萬

政事

23歲消防設備技術員非法集結及刑毀交通燈 判囚8個月兼賠償2.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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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歲消防設備技術員非法集結及刑毀交通燈 判囚8個月兼賠償2.8萬

2022年08月03日 17:00 最後更新:17:01

2019年11月11日發起全港三罷的黎明行動,大批市民到旺角及大角嘴一帶示威。事隔兩年半,23歲消防設備技術員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刑毀交通燈。他早前承認兩罪,裁判官梁雅忻今(3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指,被告對於在場附近的警員視若無睹,光天化日下爬上燈柱破壞。即使他在集結中未至於擔當領導角色,但仍有積極參與其中,判囚8個月,另下令他向路政署賠償28,000元。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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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官判刑時指,相關片段及案情顯示,當日有許多黑衣蒙面人士作出破壞行為,包括將欄杆拆除、把垃圾置於馬路等,環境惡劣並且構成危險,當時尚有車輛經過,市民亦無法前往目的地,氣氛緊張。被告對於附近駐防的警員視若無睹,依舊在光天化日的情況下爬上燈柱,破壞三盞信號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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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官續指,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對抗警員,但案發地點位於交通重要位置,涉案交通燈經破壞後無法運作,一段時間仍未能修復,導致市民要冒著危險過路。此外,法庭亦需公開譴責非法集結的罪行以保護公眾,而就本案而言,縱使被告未及領導角色,惟他在場並非只是鼓舞他人,更屬積極參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23歲男消防設備技術員張焯棋承認於2019年11月11日,在亞皆老街、塘尾道、詩歌舞街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及在旺角櫻桃街與塘尾道交界損壞屬於路政署的交通燈。

案情指,當日有人發起「大三罷」,至少50名示威者下午1時許於旺角一帶聚集,導致交通受阻。從新聞片段可見,被告在其他示威者掩護下爬上欄杆,以物件擊爛櫻桃街及塘尾道交界的交通燈;又以狀似巴士站牌堵路。被告及後被捕,背包內搜出螺絲批、鉗等工具。案中共有3支交通燈被損毀,涉款28,000元。

當日示威者在旺角及大角嘴一帶堵路破壞。資料圖片

當日示威者在旺角及大角嘴一帶堵路破壞。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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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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