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警港島打擊非法電動單車 拘6人包括3名外賣員

社會事

警港島打擊非法電動單車 拘6人包括3名外賣員
社會事

社會事

警港島打擊非法電動單車 拘6人包括3名外賣員

2022年08月05日 10:04 最後更新:10:19

港島總區交通執行及管制組人員7月13日至8月4日在區內進行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

港島總區交通部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 警方提供

港島總區交通部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 警方提供

行動中,人員拘捕1名非華裔男子及5名本地男子,年齡介乎30至52歲,分別涉嫌「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駕駛未有登記及未持牌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其中3人被捕時懷疑正以電動單車作速遞外賣服務用途。行動中,人員共檢獲6部電動單車。

港島總區交通部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 警方提供

港島總區交通部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 警方提供

所有被捕男子已獲准保䆁候查,須於8月中旬及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重申,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有機會造成致命交通意外。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均屬違法,一經定罪,除罰款外,更有機會被取消駕駛資格。

港島總區交通部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 警方提供

港島總區交通部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 警方提供

警方再次呼籲,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在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三百七十四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警方提供

警方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行動。警方提供

往下看更多文章

上水粉嶺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單車 警方拘捕4人

2024年04月27日 23:09 最後更新:23:36

警方在上水及粉嶺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4人。

警方指他們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全部人獲准保釋,6月上旬再向警方報到。

警方表示,被捕4人,包括兩名本地男子、一名內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6至66歲。涉案的4部電動單車正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涉案4部電動單車正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提供

涉案4部電動單車正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提供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