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涉虛假申報圖呃逾4.6萬選舉開支 前年立法會選舉候選人許孝良准保釋9月訊

政事

涉虛假申報圖呃逾4.6萬選舉開支 前年立法會選舉候選人許孝良准保釋9月訊
政事

政事

涉虛假申報圖呃逾4.6萬選舉開支 前年立法會選舉候選人許孝良准保釋9月訊

2022年08月05日 11:23 最後更新:11:49

前年立法會選舉新界西選區候選人許孝良,涉嫌向選舉事務處提交虛假選舉申報書,企圖詐騙選舉開支逾4.6萬元。許被廉署控告「作出提交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選舉申報書的舞弊行為」及企圖欺詐兩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押後至9月9日,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候訊期間被告准以5,000元保釋,且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得騷擾控方證人。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36歲被告許孝良報稱無業,被控於2020年9月29日在香港,在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在根據第554章《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37條提交的選舉申報書內,作出明知或理應知道屬虛假或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即他曾因法律服務、個人儀表形象訓練服務及選舉助理文栩鑫及何雪熙的薪金而招致合共港幣46,460元的選舉開支。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另被控同日向選舉事務處訛稱選舉招致上述開支;他已悉數支付文何二人的薪金;以及由李偉明律師行發出的法律服務費用帳單副本,及由HI-PROTEIN.HK就形象訓練服務費而發出的收據副本為真確,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選舉事務處支付該筆款項,而導致被告獲得利益;或對方蒙受不利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

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