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修例風波期間19歲青年背囊藏生果刀 判入勞教中心

政事

修例風波期間19歲青年背囊藏生果刀 判入勞教中心
政事

政事

修例風波期間19歲青年背囊藏生果刀 判入勞教中心

2022年08月10日 11:53 最後更新:12:23

民陣2019年申請人大831決定5周年遊行遭警方禁止,多區的上街抗議演變成縱火、堵路等衝突。一名19歲青年在油塘管有生果刀,早前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劉淑嫻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指,案發時暴力示威升級,警方及其家屬成為「私了」對象,毫無疑問該把刀是用作示威,可作傷害他人用途,惟考慮到被告案發時年紀和認罪,接納報告建議判他入勞教中心。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裁判官指,3年前反修例衝突不斷,警方與其親屬成為針對對象,紀律部隊宿舍受不同程度的破壞。當日有人號召市民在各處進行大規模示威,被告的背囊被搜出一把生果刀,刀刃長8厘米連刀套,毫無疑問它是用在示威上,可作傷害他人用途。不過考慮到被告良好背景、有悔意等因素,終判他入勞教中心。案情指,警方當日清晨5時許在油塘紀律部隊附近高調巡邏,被告與兩名友人在大本型外遊蕩,形跡可疑。當警車駛經他們時,3人隨即逃跑往富塘樓,隨後被警員追截。被告的背囊被搜出一把長20厘米、刀刃長8 厘米的生果刀。警誡下被告保持緘默。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被告王樂堯(19歲,學生)承認於2019年8月31日在油塘邨富塘樓地下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一把刀。辯方求情時,被告案發時僅16歲,富音樂天份,計畫將來到海外升學。他因一時衝動犯案,已即時認罪,現時後悔莫及並承諾不會重犯。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警方當日在富塘樓外拘捕數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資料圖片

警方當日在富塘樓外拘捕數人涉嫌藏有攻擊性武器。資料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

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