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台《關於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的指導意見》,上海市市司法局局長陸衛東表示,該市將於周六(20日)起全面推行輕微違法行為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上海(Getty示意圖)
當局指,自2019年3月15日首份清單實施至周日(14日)以來,上海已對超過5000家企業的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如果以單行法罰則的最低罰款金額來計算,減免的罰款金額超過5.95億元(人民幣,約7.2億港元)。企業普遍對輕微違法不予行政處罰表示歡迎,特別是在疫情影響下,減輕了小微企業負擔,助力企業生存發展,保護了上市公司商譽,避免其因輕微無心之失而不得不進行負面資訊披露、引發連鎖不良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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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重申,輕微違法不予行政處罰,並不代表企業的任何違法都可以被容錯,更不代表執法人員可以隨意不處罰,強調有關安排僅適用於符合法定制度的違法行為,要同時滿足已經及時改正、危害後果輕微(或沒有危害後果)等一系列條件。
上海將於周六起全面實施輕微違規不予行政處罰措施。iStock示意圖
一名車主因欠繳146宗隧道費,被裁判法院命令須繳付所有欠繳款額以及相關罰款和訟費,合共超過17萬元。換句話說,車主被罰後每程隧道費平均超過1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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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發言人說表示,法院已指示署方拒絕辦理涉案車輛的續牌及過戶申請,而車主有責任在使用政府收費隧道後按時繳交隧道費,違者會被命令繳付所有欠繳款額,以及相關罰款和訟費。署方會繼續採取行動追討欠繳隧道費,並陸續將個案交予裁判法院處理。
政府易通行網站截圖
發言人又說,「易通行」23年5月起先後在所有政府收費隧道及青沙管制區實施,大部分車主都按時繳費,但有少數車主在隧道費服務商多番提醒後,仍未繳交隧道費,亦未有就有關隧道費提出任何爭議。運輸署提醒車主,除非已設立自動繳費方式並成功繳費,否則須在使用政府收費隧道後的14個工作天內完成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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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政府發出的車輛貼數目超過81萬張,佔全港已領牌的車輛超過99%,約92%的車輛已開立「易通行」戶口,而已設立自動繳費方式的車輛約佔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