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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保險經理訛稱夫推薦客呃獎金1.9萬 判社服令及賠償

社會事

前保險經理訛稱夫推薦客呃獎金1.9萬 判社服令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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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保險經理訛稱夫推薦客呃獎金1.9萬 判社服令及賠償

2022年08月18日 12:13 最後更新:12:30

52歲女保險顧問公司前經理,訛稱丈夫推薦多名客戶購買25份保單,欺詐公司向其丈夫發放推薦費逾1萬9千元。被告早前承認7項欺詐罪,案件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指本案涉及違反誠信而且歷時約2年,足以考慮判即時監禁,惟考慮到辯方求情、被告認罪等因素後,決定給予機會,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社會服務令200小時,另下令她向公司賠償。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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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被告報告內容正面,對事件有悔意,願意承擔責任向涉事公司賠償。辯方又指她還押2周的經歷畢生難忘,希望服務社會彌補過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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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彭惠珍被控於2018年7月6日至2020年8月15日,在香港藉作欺騙,即向先機保險顧問有限公司偽稱鍾世槐為程記通渠服務工程公司、香港易聖堂創意工作室有限公司、超前貿易有限公司、輝煌設計營造公司、嘉麗雅工程有限公司、藝進電訊服務公司、巴富工程有限公司、思源盛世有限公司、水街四號業主立案法團及嘉翔有限公司的保單代理人或推薦人,意圖使上述公司發放佣金或其他款項,而會蒙受不利或相當可能相當可能會蒙受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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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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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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