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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虛報職業及薪金詐騙永亨財務1300萬按揭 4人押下月及10月訊

社會事

涉虛報職業及薪金詐騙永亨財務1300萬按揭 4人押下月及10月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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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虛報職業及薪金詐騙永亨財務1300萬按揭 4人押下月及10月訊

2022年08月18日 17:38 最後更新:17:38

3女1男涉嫌虛報職業及薪金以詐騙財務公司向他們批出貸款1,300萬元,因而被廉署控告共5項欺詐罪。4宗案件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需答辯,以待索取法律意見。裁判官把案分別押後至9月29日及10月6日再訊,期間批准4名被告以3000至1萬元保釋,但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居於報稱地址以及不得離港。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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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楊佩紅(53歲,地產經紀)、張良(49歲,家庭主婦)及彭雪燕(49歲,包裝員)被控於2018年6月12日至2019年1月16日各自與其他人士一同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永亨財務)偽稱她們分別是華世物流有限公司經理、Atprint Hong Kong Limited高級經理以及明慧教育中心高級經理,月薪由8.5萬元至15萬元不等,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永亨財務批出3筆由170萬元至約380萬元的按揭貸款,而導致她們獲得利益或永亨財務蒙受不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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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司徒強生(57歲,公司董事)被控於2018年5月3日至8月31日,在香港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藉作欺騙,即向華僑永亨偽稱他是工程公司總監,月薪逾20萬元,而使對方向他批出310萬元的按揭貸款及80萬元的裝修貸款,導致他獲得利益或永亨財務蒙受不利。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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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張良之案件押後至10月6日外,其餘3人之案件押後至9月29日。

4宗案件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4宗案件1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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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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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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