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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保險代理人等3人認5項串謀欺詐 各判120至180小時社服令

社會事

前保險代理人等3人認5項串謀欺詐 各判120至180小時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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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保險代理人等3人認5項串謀欺詐 各判120至180小時社服令

2022年08月30日 12:01 最後更新:12:26

38歲前保險代理人涉嫌在4年間與兩名保單持有人在申請書及保險索償書上作虛假陳述,詐騙公司佣金及醫療費用賠償逾萬元。3人早前承認共5項串謀欺詐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3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時強調案情嚴重,不過考慮到各被告協助控方舉證,得以追究罪責更重的人士,遂接納報告建議判他們社會服務令120至180小時。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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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宗案件的被告分別為38歲友邦保險前保險代理人伍永基、25歲技術員姚俊豪以及33歲銷售員陳嘉宇,案發日起介乎2017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間。案情顯示,伍及姚串謀欺詐友邦,虛報姚的月薪、職業、開支等,又稱右腳腳踝受傷。伍亦另與另外兩名男子作上述事情,訛稱其中一人在搬重物時扭傷左肩膀及右手手腕,並曾6次接受物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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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姚俊豪受表哥伍永基影響,年少無知而犯案,並呈上區議員撰寫的信件以證他熱心服務社會;而伍永基是家庭唯一經濟支柱,事發後願意向保險公司賠償。辯方並指陳嘉宇角色被動生活擔子重,需照顧患有自閉症的兒甥。裁判官重申案情嚴重可判處即時監禁,不過各人可控方提供協助,終分別判伍及姚社服令180和120小時,另要求伍向賠償公司賠償逾萬元損失;陳嘉宇則判社會令16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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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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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搗跨境犯罪集團拘7人 涉串謀欺詐及洗黑錢

2023年06月21日 18:06 最後更新:18:06

警方採取針對跨境洗黑錢集團的行動,拘捕7名男女,他們涉嫌「串謀欺詐」及「洗黑錢」罪。警方說,不法集團在內地開設銀行帳戶及扣帳卡,以收取電話騙案所得的騙款,然後以這些扣帳卡來港作大額消費,購買手機及金條等,然後再放售套現圖利,以清洗犯罪得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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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督察謝子峰表示,今年4月底開始,發現這個跨境洗黑錢集團,相信集團在4至6月期間透過320個內地銀行戶口,接收約2900宗在內地發生的電訊網絡騙案的騙款,涉及金額4億6千萬港元。

謝子峰說,被捕7人包括5名本地男子、1名內地男子及1名本地女子,涉嫌「串謀欺詐」及「洗黑錢」罪,案件21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謝子峰說,被捕人士分別報稱廚師、裝修工人和無業,當中包括集團主腦及骨幹成員。

東區裁判法院。

東區裁判法院。

謝子峰又說,相信集團將扣帳卡交予涉案的香港人洗錢,又或以金錢引誘相關人士到內地開設帳戶及開扣帳卡,然後返港用相關扣帳卡消費。他說,集團中有人擔當購買者,亦有人將買得來的產品再放售,集團以日薪2千元以上聘請他們犯案,部分人本身有正職,但為賺取報酬,放棄本身的正職去犯案。

謝子峰相信集團透過320個內地銀行戶口,接收約2900宗在內地發生的電訊網絡騙案騙款,涉及4億6千萬港元。(警方社交網頁截圖)

謝子峰相信集團透過320個內地銀行戶口,接收約2900宗在內地發生的電訊網絡騙案騙款,涉及4億6千萬港元。(警方社交網頁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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