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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網店賣「港獨」書 收益捐「保護傘」 政界提疑點 籲警方執法制止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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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網店賣「港獨」書 收益捐「保護傘」 政界提疑點 籲警方執法制止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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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網店賣「港獨」書 收益捐「保護傘」 政界提疑點 籲警方執法制止歪風

2022年09月02日 18:35 最後更新:09月03日 13:05

《港區國安法》立法逾兩年,香港市面或網絡仍不時有人公然售賣「港獨」書籍。

新民黨社區主任陳志豪近日接到聽眾爆料,稱有人在網上販賣違法書籍。

新民黨社區主任陳志豪近日接到聽眾爆料,稱有人在網上販賣違法書籍。

新民黨社區主任陳志豪近日接到聽眾爆料,稱IG賬號「台灣生果關注組」(TaiwanFruit886)販賣《香港秘密行動「勇武派」10人的證言》。陳志豪批評,該書公然煽動「港獨」,美化暴力,明顯觸犯《港區國安法》,呼籲公眾不要販賣、轉發、傳閱違法刊物,否則有機會負上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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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黨社區主任陳志豪近日接到聽眾爆料,稱有人在網上販賣違法書籍。

新民黨社區主任陳志豪近日接到聽眾爆料,稱有人在網上販賣違法書籍。

「台灣生果關注組」7月的相關帖文。

「台灣生果關注組」7月的相關帖文。

據網上介紹,資深傳媒人練乙錚有份大讚《香港秘密行動》的故事內容。

據網上介紹,資深傳媒人練乙錚有份大讚《香港秘密行動》的故事內容。

台灣「保護傘」也在FB宣傳該書。

台灣「保護傘」也在FB宣傳該書。

「台灣生果關注組」1月的相關帖文。

「台灣生果關注組」1月的相關帖文。

青年民建聯副主席、執業律師劉毅。

青年民建聯副主席、執業律師劉毅。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

翻查資料,「台灣生果關注組」7月發文,稱已取得《香港秘密行動》的香港獨家代理權,每本價格為198港元,購書方式會透過IG與買家私聊。

「台灣生果關注組」7月的相關帖文。

「台灣生果關注組」7月的相關帖文。

據介紹,《香港秘密行動》原定2022年2月在台灣出版,但計劃於印刷期間遭到不明滋擾而擱置暫停。同年6月,日本出版商草思社率先推出日文翻譯版,華文原版則改由台灣獨眼科技傳媒接手,於7月1日發行。

《香港秘密行動》是作者楊威利修自2020年起,與台灣島內抗爭組織合作,花費一年多時間,深度訪問十位流亡者,聲稱透過過百小時訪談和故事性報導,勾勒出一代「香港民族」的青春謳歌,以及他們以死相搏的氣宇與血汗。

據網上介紹,資深傳媒人練乙錚有份大讚《香港秘密行動》的故事內容。

據網上介紹,資深傳媒人練乙錚有份大讚《香港秘密行動》的故事內容。

已離開香港的資深傳媒人練乙錚形容該書的成書和成版有非常意義,因為2019年修例風波完成從反抗到革命的過渡,輿論界未曾突出對「勇武者」的「勇武」作集中描述和記錄。

台灣「保護傘」也在FB宣傳該書。

台灣「保護傘」也在FB宣傳該書。

楊威利修表示,會致力保留「民族列傳溫存記憶」,相關版稅收益會全數捐給「保護傘」。負責照顧在台香港示威人士的「保護傘」也在其FB專頁分享該書,鼓勵支持者踴躍訂購,支持「保護傘」繼續營運。

「台灣生果關注組」1月的相關帖文。

「台灣生果關注組」1月的相關帖文。

至於負責在港售賣該書的「台灣生果關注組」,IG帖文顯示,該組織在香港設有實體店。根據其2022年1月的帖文,該店的實體門市名叫「臺灣食品專賣店」,位於西九龍中心蘋果商場。

身兼執業律師的青年民建聯副主席劉毅指出,出版「播獨」書籍,並利用IG帳戶私聊方式,取得買家的郵寄地址,是企圖逃避相關法律責任的行為。

劉毅表示,相關書籍及文章已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第23條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情節嚴重者,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伇或者管制,同時,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第10條的煽動罪,最高可處監禁3年。

青年民建聯副主席、執業律師劉毅。

青年民建聯副主席、執業律師劉毅。

大律師龔靜儀則提醒,購入該書籍的買家有機會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10(1)(d)條的「輸入煽動刊物罪」,除非事主沒有理由相信該刊物屬煽動刊物。

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10(1)條的罰則,第一次定罪可處第2級罰款(即港幣五千元)及監禁兩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煽動刊物則予以沒收及歸於官方。

對於轉贈或出售予第三者,龔靜儀表示,同樣有法律風險。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0(2)條, 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管有煽動刊物,即屬犯罪,第一次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即港幣二千元)及監禁1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兩年;該等刊物則予以沒收,並歸於官方。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

有政界中人話,該書作者楊威利修故意隱去真名,突顯作者擔心觸犯《國安法》等法例,公眾難以知曉作者是一個人或一個團隊、以及引述故事的真實性。

政界中人認為,《國安法》已經生效,不應存在這類「港獨」書籍在香港市場販售。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元朗朗屏中電電纜橋6月發生大火,導致元朗、天水圍及屯門大停電。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周五(9月2日)加開特別會議,邀請多名中電高層出席,討論事件。

元朗朗屏中電電纜橋6月發生大火。

元朗朗屏中電電纜橋6月發生大火。

中電報告指,起火原因很大可能是擴業街電纜室與鋼橋銜接點的,往橋方向約4米範圍的橫樑,有螢光燈起火,火種跌到下方的通訊電纜,再蔓延至旁邊的通訊及高壓電纜引起。

報告續稱,即使螢光燈引致的火種很小,但電纜橋內有不少燃燒負荷量,再加上自然通風的設計,足以提供氧氣讓火勢蔓延。報告又確認起火事故不涉及人為因素,與電力負荷、電力保護系統、天氣、電纜或不正當行為無關。

由於今次停電事故近年罕見,影響甚廣,聞說許多議員已經準備好炮轟中電。據知,中電亦不敢怠慢,在特別會議之前,先分批見90名立法會議員,給予各人足夠時間,抒發己見,希望能藉此降低議員公開質詢的殺傷力,避免事件不斷升溫。

有議員私下強調,不會放棄公開「拷問」中電的機會,例如,所有高壓電纜的外層有高度防火要求,為何一枝燈能造成大停電?一般密封空間有熱能感應同防火灑水系統,何解電纜橋沒有?為何意外發生後不是中電自己發現起火,而是靠市民通報?

民建聯新界西北立法會議員周浩鼎。

民建聯新界西北立法會議員周浩鼎。

民建聯新界西北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向Ariel指,電纜橋著火是嚴重事故,中電必須徹底檢視現行情況的弊端及風險,同時按照報告建議,盡快安裝自動灑水系統、溫度感應儀,制止同類事情再次發生。他又批評,當晚電力供應系統未能完全運作,希望政府能再就事件解釋。

對於中電派出100港元心意券,補償受影響的居民,周浩鼎認為,心意券侷限於中電客戶,而非按受影響人數計算,數目有限,希望中電能加碼,消減市民對事件的不滿。

新界北立法會議員張欣宇。

新界北立法會議員張欣宇。

新界北立法會議員張欣宇則表示,會從3個角度質詢,包括,恢復供電的速度是否有有條件大幅縮短、當晚的事故溝通和資訊發放如何改善、以及索償機制如何安排。

根據出席名單,中電總裁蔣東強、企業發展總裁莊偉茵、輸電及供電業務部高級總監張寶中以及企業事務副總監(業務營運)梁賜强計劃出席特別會議。

雖然中電事前派人解答議員提問,但未知普遍議員們會否「收貨」,減低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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