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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公安局長鄧恢林受賄4267萬 判15年罰款400萬人民幣

兩岸

重慶公安局長鄧恢林受賄4267萬 判15年罰款400萬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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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公安局長鄧恢林受賄4267萬 判15年罰款400萬人民幣

2022年09月21日 11:54 最後更新:23:36

河北保定市中級法院9月21日早宣判,曾任中央政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公安局長鄧恢林涉受賄超過四千萬元人民幣,法院決定以受賄罪判處鄧恢林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萬元人民幣;對鄧恢林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鄧恢林長期政法部門工作,是已落馬的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的親信之一。

任重慶公安局長時的鄧恢林

任重慶公安局長時的鄧恢林

法院表示,經審理查明:1999年春節前至2020年1月,鄧恢林利用擔任湖北省鄉鎮企業管理局計劃財務處副處長,湖北省經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湖北省經濟委員會副主任,湖北省宜昌市政府副市長,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副廳長,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企業經營、特殊號段車牌辦理、職務提拔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4267萬余元。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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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公布稱,鄧恢林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具有多次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利用職權插手案件辦理等從重處罰情節,依法應當從嚴懲處。同時,鄧恢林又具有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絕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等情節,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鄧恢林受審

鄧恢林受審

今年五十七歲的鄧恢林是前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的親信之一。中紀委的公布曾指他「參與在黨內搞團團伙伙,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道德敗壞,搞權色交易,大搞權錢交易。」鄧恢林2020年6月落馬兩個月後,上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落馬。2021年4月,山西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落馬。中紀委指孫力軍、鄧恢林、龔道安、劉新雲「搞團團伙伙」。孫力軍落馬時任公安部副部長。在這期間,鄧恢林於2015年6月至2017年7月在中央政法委工作。龔道安於2010年11月至2017年6月在公安部工作。劉新雲於2014年12月至2018年1月在公安部工作,任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局長兼國家網絡與信息安全信息通報中心主任。其中,鄧恢林、龔道安兩人都在湖北政法系統工作過。龔道安曾任湖北省咸寧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

在法庭上的鄧恢林

在法庭上的鄧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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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廉署起訴涉行賄受賄助客戶加快開戶 建行亞洲職員及中介人認罪還押候判

2024年04月29日 20:05 最後更新:20:25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前銀行職員及一名中介人,控告他們受賄和行賄,涉及賄款共13000元,為6名客戶加快開立個人銀行戶口的流程。兩人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兩人還押懲教署看管。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其中30歲被告為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前銷售主任,承認4項罪名,即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1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另一名39歲被告為港辰國際商務諮詢(深圳)有限公司唯一董事,承認1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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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時30歲被告是建行(亞洲)中環分行的銷售主任,負責處理個人戶口開立及客戶查詢。港辰是一間中介公司,為客戶提供商業秘書及安排銀行開戶等服務。案情透露,被告於去年4月底至5月中,向一名客戶索取賄款5000元,及從另外兩名客戶收取賄款共5000元,以協助3人加快開戶流程。又於上述期間向39歲被告索取賄款共3000元,為對方轉介的3名客戶加快開戶流程,其後收取賄款共2000元。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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