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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母做手術向女友前同事借錢 官斥水務署技工咎由自取

政事

訛稱母做手術向女友前同事借錢 官斥水務署技工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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訛稱母做手術向女友前同事借錢 官斥水務署技工咎由自取

2022年09月21日 14:31 最後更新:14:40

24歲前水務署技工假稱要支付母親醫療費用及手術費,意圖詐騙當時為女朋友的機電工程署前同事金錢,又訛稱已償部分款項,涉案金額逾3萬元,他早前承認兩項欺詐及兩項企圖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案件原定9月2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惟裁判官陳慧敏表示考慮被告利用親密關係詐騙、次數不少,直指被告「適合坐監」,但決定先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於10月10日判刑。被告還柙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陳官下令被告需要償還事主25600元,又表示被告講了「多個大話」,認為感化令的懲罰對被告而言是「完全不足夠」,更直斥被告「原本有大好前途,今日有咁嘅田地係完全咎由自取」。被告親自求情指,因自己理財能力有問題,又有賭錢習慣,才會向事主借錢,表示希望有機會承擔責任。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陳官回應指,事主為被告當時的女朋友,而被告利用親密關係詐騙多次,將自己的債務轉移到事主身上,但考慮被告初犯又已進行賠償,決定先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陳官提醒被告索取報告並非承諾,直指此案「適合坐監」。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張傳鴻(24歲)為前水務署技工,現為外賣員,被控兩項欺詐及兩項企圖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案情指他於2019年8月入職水務署,於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期間,他向當時為女朋友的機電署前同事借6筆貸款,共逾3.6萬港元,而其中兩筆貸款是張假稱母親需要醫療費及手術費。

兩項詐騙控罪指被告向上述前同事虛假地表示,曾支付母親醫療費用及需支付母親的手術費用,並意圖詐騙,誘使該前同事向他借出共2萬港元。餘下兩項控罪指,被告涉於2021年4月至7月期間,兩次虛假地向該前同事聲稱他已轉帳共逾15,500港元至前者的銀行帳戶,企圖不誠實地獲得免除償還部分貸款的現有法律責任。

案件原定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案件原定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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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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