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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首宗篡改出世紙案 38歲女子呃4周產假判囚3月

社會事

本港首宗篡改出世紙案 38歲女子呃4周產假判囚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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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首宗篡改出世紙案 38歲女子呃4周產假判囚3月

2022年10月14日 21:00 最後更新:22:22

一名香港居民被控兩項使用虛假文書及一項管有虛假文書的罪名,1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3個月。今次是自2020年12月11日延長法定產假4個星期的《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生效後,入境處首次破獲偽造出生證明書的案件。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沙田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入境處較早前收到一間公司的查詢,查詢其公司員工(即被告)申請產假時所遞交的出生證明書真偽。經核查後,該處發現被告所提交的出生證明書所記載的資料與該處紀錄並不相符。與被告的公司進一步了解後,該處懷疑被告篡改其初生兒子於出生證明書的出生日期,以便向其公司騙取於根據《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的額外4個星期的法定產假。入境處因而對被告展開調查,調查人員及後於行動中在一住宅單位拘捕該名38歲女被告,並在其單位內檢獲一份未經改動的出生證明書副本及一份被篡改出生日期的偽造出生證明書副本。

入境處。資料圖片

入境處。資料圖片

經深入調查後,被告因涉嫌使用及管有虛假文書而被落案起訴。她於較早前承認兩項使用虛假文書的控罪,並於14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刑,兩項控罪各被判監禁3個月,同期執行。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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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發言人說:「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如製造、行使或管有虛假文書,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14年。」

38歲女子為多4周產假而偽造兒子出世紙,被法院判囚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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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冒簽傳訊令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等罪 國安處拘4男女還押8月訊

2023年06月15日 17:16 最後更新:17:40

64歲女子與33歲外賣員涉今年3月為兩名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的男子冒簽傳訊令狀;涉案女子事後另透過他人接觸兩名還押男子,指示兩男訛稱傳訊令是親筆簽署。國安處日前拘捕涉案3男1女,4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和妨礙司法公正等罪,15日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4人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施祖堯將案件押後至8月10日再訊,33歲男被告獲准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及須每星期報到;其餘3人還押。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依次為林明儀(64歲,退休人士)、顏學健(33歲,外賣員)、張家俊(33歲,無業)及何卓為(39歲,無業)。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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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控罪指,林、顏及張於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在香港一起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有虛假簽署的傳訊令狀,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林和何另於或約於2023年3月6日,在香港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有虛假簽署的傳訊令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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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另被控於同年6月8日在荔枝角收押所探訪室內,有意圖而作出具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接觸一名為梅銘鋒的人士,並要求梅傅達訊息給何和張,要求他們聲稱傳訊令是他們所簽署的,從而阻撓及妨礙香港警察的調查及相關的刑事訴訟程序。

裁判官批准顏以現金1萬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林申請保釋被拒,她保留8日保釋覆核權利。張和何因另案還柙,今沒有保釋申請。

三男一女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押至8月10日再訊。 資料圖片

三男一女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押至8月10日再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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