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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管有爆炸品等罪 4男擬認部分控罪押明年5月再訊

政事

被控管有爆炸品等罪 4男擬認部分控罪押明年5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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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管有爆炸品等罪 4男擬認部分控罪押明年5月再訊

2022年11月08日 17:18 最後更新:17:21

警方於2019年8月搜查火炭一棟工廈,發現單位藏有行山杖、煙霧餅和噴漆等示威物品,其中4名涉事男子事隔兩年後,分別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管有爆炸品等罪。案件8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辯方指4人將承認部分控罪,其餘控罪申請失效及留於法庭存檔獲准,法官高勁修押後案件至明年5月19日進行答辯及求情。期間所有被告續准保釋。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被告依次為林冠亨(32歲、廟宇職員)、談兆衡(27歲、工程師助理)、張子龍(34歲、商人)和吳敬賢(34歲、售貨員)。4人同被控於2019年8月1日,在沙田喜利佳工業大廈外坳背灣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攜有攻擊性武器,即24支行山杖及10支球棒。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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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和張另被控於同日,在香港沙田坳背灣街14-24號金豪工業大廈某工作室,明知而管有屬於爆炸品的物品或保管物品,即11個煙霧餅和3罐噴漆,以及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毁壞或摧毁他人的財產;張亦被控同日同地,保管藤條、噴漆、模板、裝有白汽油的玻璃瓶、油、糖、洗衣粉、麵粉、橡皮筋和廚房毛巾,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該等物品,以毁壞或摧毁他人的財產。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警方在單位檢獲行山杖、煙霧餅和噴漆等物品。 資料圖片

警方在單位檢獲行山杖、煙霧餅和噴漆等物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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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咬甩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判囚14年半 52歲被告上訴得直獲減刑半年

2024年05月08日 10:35 最後更新:11:00

男子陳真於2019年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原本被判監14年半,陳真不服,提出刑期上訴。上訴庭裁定他上訴得直,刑期減至14年。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發在2019年11月初,52歲、患有復發性抑鬱症的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外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的左耳,又劏肚傷人並對人拳打腳踢,較早前被裁定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等4罪罪成,判監14年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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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法官彭偉昌頒下判詞,裁定陳真上訴得直,刑期下調半年,即判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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