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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保險代理涉詐騙佣金及獎金逾25萬 官指案情嚴重押下月判刑

社會事

前保險代理涉詐騙佣金及獎金逾25萬 官指案情嚴重押下月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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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保險代理涉詐騙佣金及獎金逾25萬 官指案情嚴重押下月判刑

2022年11月16日 16:20 最後更新:16:33

36歲前保險代理涉嫌藉訛稱兩名客戶向一間保險公司投保,詐騙該保險公司佣金及獎金共逾25萬元,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他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原訂16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刑,惟王證瑜裁判官指本案案情嚴重,被告公然違法,但被告已向僱主全數歸還佣金,亦在求情信透露更多案件詳情以助當局調查,故決定將案件押後至12月14日判刑,以待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36歲男被告李家堯為富衛人壽保險(百慕達)有限公司(富衛)前保險代理,他被控於2019年7月至8月期間,向富衛虛假地表示,兩名客戶申請投保兩份保單及已繳付相關首年保費,並意圖詐騙而誘使富衛承保和簽發該兩份保單。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告承認於2019年7月至8月期間,向富衞訛稱2名客戶申請投保2份保單及已繳付相關首年保費,富衞因此簽發該2份保單,並向被告發放兩筆首年佣金約16萬元。另外由於被告達到銷售目標,亦獲富衛發放一筆約10萬元的年終獎金,但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後發現2名客戶不認識被告,亦沒有投保或繳付保費,富衞在2020年2月解僱被告,亦沒有向被吿發出該筆約10萬元年終獎金。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件原定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現押後至下個月。

案件原定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現押後至下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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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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