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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釋法只針對在港沒有執業資格海外律師或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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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釋法只針對在港沒有執業資格海外律師或大律師

2022年11月29日 09:55 最後更新:11:00
李家超表示,釋法只針對在港沒有執業資格海外律師或大律師。(陳浚銘攝)

李家超表示,釋法只針對在港沒有執業資格海外律師或大律師。(陳浚銘攝)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昨晚已按中央發給他的公函,向中央提交報告,並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解釋《香港國安法》條文,以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他留意到三個中央代表機構的聲明都支持這個做法,相信中央會重視他在報告內提出提請人大釋法,亦感覺到中央高度重視。

李家超又說,今次提請釋法是希望釐清針對並無本地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而在港已有執業資格的外籍律師可參與本港的案件,這個定義是清晰。

李家超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人大常委會會否盡快開會,以及是否要求人大修改國安法條文時表示,人大常委會開會有相關程序,將交由人大常委會決定,又指釋法的結果將交由人大決定。

他又表示,若中央釋法將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及執行機制,長遠能幫助維護國家安全,令不同地方更鞏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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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黃振強稱曾向吳智鴻要求讓示威者散去後槍手才開槍

2024年04月30日 13:01 最後更新:14:10

「屠龍小隊」策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中放置炸彈及槍殺警員,律政司以《反恐條例》提出檢控。案件在高等法院污點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繼續作供。

黃振強在12月8日遊行前的清晨,在灣仔一間「安全屋」被捕,屋內搜獲避彈衣、頭盔、防毒面具及膠盾牌,他確認是準備當日行動時使用。而同場被捕的還有本案兩名被告、屠龍小隊成員張銘裕及嚴文謙。

黃振強又提到,根據「屠龍小隊」的想法,原定同年12月1日在尖沙咀的反修例遊行中實行殺警計劃,並在尖沙咀警署放置炸彈,但因為同謀吳智鴻方面未準備好炸彈而擱置。吳智鴻向他引述他一方的槍手說,預計執行殺警計劃後,其他示威者都會模仿他們的行為,槍手希望行動當日將殺警的數量最大化,當有警員倒地就可以讓示威者拾起警方的槍械使用,達致雙方「武力對等」。

12月3日,黃振強與吳智鴻等人見面,確定會在12月8日的民陣遊行中執行,各人討論行動細節。根據吳智鴻在會面後提供的地圖,當日在遊行路線會有一大一小炸彈,槍手會在灣仔英皇中心對面的高位。黃振強供稱,小炸彈作用是嚇退警員,待他們退至大炸彈的位置,會再進行引爆。

黃振強曾向吳智鴻要求,等示威者散去後槍手才開槍,吳智鴻表示,槍手會判斷,待示威者與警方分開後射殺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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