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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署理副校長涉校內襲男生脫虐兒罪 官:不排除目的為制止男童

52歲小學署理副校長前年4月底於校內任教期間,因擔心一名小六男童掉筆後掉家課冊,而伸手用力捉緊其手臂,令男童手臂瘀傷,被控一項對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裁判官何慧嫻12日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裁決指,不能排除被告當時行為目的在制止男童,並非故意施襲,故裁定其虐兒罪脫。惟何官指被告自招嫌疑,拒絕辯方訟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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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何官裁決指事主事前以間尺刮桌邊膠板,被告喝停不果;事主返回座位時再掉筆,反彈膠板到桌上,被告喝問「咩事?」不獲回應;事主後來用手「揈」家課冊,被告擔心事主掉家課冊造成危險,遂伸左手捉事主上臂,在掙扎下加力,以免事主失平衡。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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