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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騙房津逾72萬 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獲准5萬元保釋

社會事

涉騙房津逾72萬 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獲准5萬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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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騙房津逾72萬 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獲准5萬元保釋

2023年03月24日 10:33 最後更新:10:33

廉政公署日前落案起訴一名香港大學法律學系女副教授,她涉嫌訛稱遵守自行租屋津貼申請的相關入住規則,詐騙港大津貼逾72萬元。涉案女教授被控1項欺詐罪,3月24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案件轉介區域法院處理,獲裁判官批准。案件押後至4月13日在區域法院再訊,被告續准以5萬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和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被告李雪菁(54歲)為港大法律學系副教授,被控於2019年10月29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間,向港大訛稱她已遵守上述入住規則,意圖詐騙而誘使港大向她發還租金、差餉及管理費共逾72萬元。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根據廉署新聞稿,被告於1992年8月加入港大法律學系,並於2005年10月起就1個九龍區單位申請自行租屋津貼。及後每兩年重新提交1次申請。惟被告於案發期間,一直與父母居於新界區另一物業,而上述用以申請津貼的九龍區單位則由被告1名男友人獨居。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告李雪菁。 港大網站圖

被告李雪菁。 港大網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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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訛稱交通意外受傷騙社署及保險公司53萬 40歲被告認罪押7月再訊

2024年04月25日 20:06 最後更新:20:43

一對夫婦及其親友涉嫌訛稱在交通意外中受傷,詐騙社署援助及保險賠償,其中一名被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詐騙社署及三間保險公司共約53萬元,主任裁判官將案押後至7月25日再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認罪的40歲女被告任職美容顧問,被控在2020年至2022年期間,報稱在兩宗交通意外中受傷,兩次向社署申請交通意外傷亡援助,並就其中一宗交通意外,向三間保險公司索償。社署其後向被告批出共約30萬元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而三間保險公司則向她發放合共超過23萬元醫療賠償。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的調查發現,被告提出申請時,不但提交虛假病假證明書,亦訛稱自己是家庭主婦,沒有工作收入,以及沒有就該等交通意外,向其他保險公司提出申索。

至於被告的丈夫早前亦被控以一項欺詐罪名,他否認控罪。同案的另一被告,即被告胞姊的伴侶,被控一項欺詐罪名及六項串謀詐騙罪,他早前未有到法院應訊,法院已向他發出拘捕令。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社署發言人表示,一直嚴格核實每宗交通意外傷亡援助的申請,並加強審查入息證明的程序,核實申請人有否就同一宗交通意外,循其他途徑索償,並適時通知保險公司,防止雙重賠償,如懷疑任何個案涉及刑事成分,會轉介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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