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均被控告1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原定上周結案陳詞,惟控方代表確診新冠肺炎,故押後至26日在區域法院陳詞。控方指煽動罪屬防範性質,政府有職責在最早階段辨認,而傳媒具有責任,控方毋須證明其有煽動意圖。審訊下午續。
3名被告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鍾沛權及34歲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今陳詞時,指傳媒角色特殊,其發布資訊對公眾有影響力,而煽動罪屬防範性質,政府有責任在最早階段辨認出煽動文章,並引述港英政府時期已有《煽動條例》,指控方毋須證明其煽動意圖,傳媒負有謹慎責任。伍又指,控方較容易從個人行為證明意圖,但如果是傳媒構,控方則難以舉證其意圖;即使被告沒有意圖,單純引起憎恨或藐視已可視作干犯煽動罪。
控方又指,香港國安法有強調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受保障,《基本法》亦保釋言論和新聞自由,但新聞工作者在享有新聞自由的同時,亦應負有相應的責任和道德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