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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推「家長放閃須知」 提醒將子女資料放上網涉風險

社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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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推「家長放閃須知」 提醒將子女資料放上網涉風險

2023年08月04日 11:18 最後更新:16:06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出《Sharenting 家長「放閃」須知》單張,提醒在網上分享子女日常生活時應注意的事項。私隱專員鍾麗玲說,家長將子女的資料、照片或片段等放上網等同「放出公海」,即使日後刪除仍有可能已被下載、保留或轉載,難以完全移除,資料放上網亦可能對子女未來升學及就業有影響,因為部分機構或會上網尋找有關求職者或學生的帖文。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鍾麗玲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近年市民對於保障私隱的意識一般越來越好,但留意到個別的個案意識需要再提升,因此趁暑假很多家長有更多時間將子女照片或片段上網,推出指引提升意識,希望家長放上網前,要考慮子女是否同意、不開心或有長遠影響,尊重子女個人私隱。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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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表示,有時不只一般照片或片段、一些私密照片、沖涼直播、子女成績單整張放上網,甚至有全校成績單連同有其他同學資料等,有其他家長投訴自己子女照片或生活片段被放上網。外國的案例包括美國有夫婦將家庭生活全程直播及子女片段放上網,需要執法當局介入,於2020年荷蘭有祖母將孫兒孫女照片擺上網,媳婦不滿而對簿公堂,最終法庭下令刪除照片。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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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鍾麗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私隱專員鍾麗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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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公署拘22歲女 涉因感情糾紛網上「起底」前男友個人資訊

2024年04月12日 13:38 最後更新:14:30

私隱專員公署12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22歲中國籍女子,她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曾為男女朋友關係,兩人於2023年12月分手。不久後,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公開群組內發布了一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事主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及照片,以及一張略去部分內容,屬於事主的香港身份證副本,從中可以看到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部分香港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性別,以及事主的照片等。

網站截圖

網站截圖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私人恩怨而將他人「起底」,而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隨意或惡意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或轉載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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