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將黃之鋒「契媽」余志欣帶回警署,調查她是否與羅及其團夥有任何形式的聯絡或是金錢往來。
7月初,國安處以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通緝8名竄逃海外人士後,繼續展開打擊其在港連繫人及代理人的行動,以中斷他們對通緝人士任何形式的協助或資助。據了解,國安處人員18日突擊搜查羅冠聰在港相關連繫人余志欣位於北角區的單位,並將其帶回警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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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將黃之鋒「契媽」余志欣帶回警署,調查她是否與羅及其團夥有任何形式的聯絡或是金錢往來。
消息指,余志欣與「香港眾志」團夥稔熟,圈內人稱黃之鋒「契媽」,國安處正在調查她是否與羅及其團夥有任何形式的聯絡或是金錢往來。
國安處表示,高度重視案件,將繼續就其餘被通緝人士的在港聯繫人或代理人展開調查,深入追究相關人士的罪責。
羅冠聰
消息指,余志欣與「香港眾志」團夥稔熟,圈內人稱黃之鋒「契媽」,國安處正在調查她是否與羅及其團夥有任何形式的聯絡或是金錢往來。
黃之鋒(左)
國安處8大通緝犯。
國安處表示,高度重視案件,將繼續就其餘被通緝人士的在港聯繫人或代理人展開調查,深入追究相關人士的罪責。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早前,國安處人員於7月27日突擊搜查羅冠聰在港相關人士單位,並分別拘捕陳珏軒及黃莉莉,罪名均為「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
陳珏軒及黃莉莉均是香港眾志的骨幹成員,深得組織內部人員信任,相信他們極有可能與協助經營「懲罰Mee」有關,並涉嫌資助竄外逃犯羅冠聰。
國安處於沙田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35歲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等。
警務處國安處18日於沙田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35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國安處19日上午暫控他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下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調查顯示,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訊息,內容包括煽動他人引起對中央及香港特區政府憎恨等。另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被捕男子的住所,並檢獲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警方提醒市民,「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屬嚴重罪行,首次定罪可被判處監禁兩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