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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拒認同性海外註冊婚姻 岑子杰終極上訴部分得直

政事

政府拒認同性海外註冊婚姻 岑子杰終極上訴部分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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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拒認同性海外註冊婚姻 岑子杰終極上訴部分得直

2023年09月05日 16:14 最後更新:16:44

岑子杰早前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政府拒絕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決定,他上訴至終審法院,獲頒布書面判詞,裁定上訴人部分上訴得直。

彩虹行動成員岑子杰早前入稟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政府拒絕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決定,先後遭高等法院原訟庭及上訴庭駁回。他上訴至終審法院,認為香港法律不允許同性伴侶結婚及不承認海外同性婚姻屬違憲。終審法院5日頒布書面判詞,裁定上訴人部分上訴得直,宣告特區政府並未履行積極義務確立替代框架,讓同性伴關係獲得法律承認,違反上訴人根據《人權法案》第14條享有的權利,聲明將於兩年後生效。

案件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以及非常任法官祈顯義審理。

上訴方要求法院就三項問題作出裁決,包括第一,根據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上訴人是否在憲法上享有同性婚姻權利;第二,政府沒有提供替代方法在法律上承認同性關係,有否違反《香港人權法案》和《基本法》;第三,不承認外地同性婚姻,有否違反《香港人權法案》和《基本法》。

終審法院一致駁回第一及第三項問題上訴,認為香港法律所賦予的平等權利,不可被詮釋為將憲法權利授予同性婚姻,亦不可以此承認外地同性婚姻。

至於第二項問題,終院以三比二,多數裁定有關問題上訴得直。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非常任法官祈顯義認同,同性伴侶有需要取得替代法律承認框架,以滿足其基本社會需求及獲取合法性的身分認同,以免令他們覺得自己低人一等,並感到他們的關係不值得承認。張舉能和林文瀚就對問題持不同意見,張舉能拒絕接納上訴人提出以平等權為理據的論點,認為有關說法實質上等同於以另一個名稱爭取同性婚姻。他又指,對同性伴侶關係不作承認的做法,並不構成對私生活的干預,林文瀚在判案書指,香港不應採納歐洲人權法院的案例,引導理解《人權法案》第十四條所賦予權利的實質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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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研替代框架保障同性伴侶權利 學者籲定義勿太窄

2023年09月06日 09:36 最後更新:11:56

中大性別研究課程副教授孫耀東認為,若把替代框架及核心權利定義得太窄,只會繼續出現以往的爭拗。

彩虹行動成員岑子杰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推翻政府拒絕承認海外同性婚姻的決定,獲裁定部分上訴得直。中文大學性別研究課程副教授孫耀東表示,以往一些案件都反映,同性伴侶在社會不同層面,面對與異性伴侶不同的對待,例如能否一同報稅、能否一起申請公共房屋等,而今次的裁決重要,在於指出雖然政府不批准同性伴侶進入婚姻制度並非違憲,但同時指出,政府應該有另一種形式,保障同性伴侶處理在生活上有機會面對的問題。

中文大學性別研究課程副教授孫耀。中大圖片

中文大學性別研究課程副教授孫耀。中大圖片

孫耀東在電台節目表示,裁決亦賦予政府酌情權,可以在未來兩年內考慮如何制定替代框架,以及定義核心權利。他認為,當政府考慮時,不要把定義劃得太窄,認為同性伴侶和異性伴侶在無論生老病死的階段,面對的都是很相近的議題,如果把替代框架及核心權利定義得太窄,只會繼續出現以往的爭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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