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九龍總區聯同多個部門,25日進行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東九龍區內多個罪案黑點,拘33人。
東九龍總區包括機動部隊、黃大仙警區、秀茂坪警區、觀塘警區及將軍澳警區,聯同入境事務處及勞工處,25日進行代號「冠軍」(CHAMPION)的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突擊搜查東九龍區內多個罪案黑點,共拘捕33人。
行動中,12名內地男子、3名內地女子、4名非華裔男子及14名非華裔女子,年齡介乎24至79歲,分別涉嫌「僱用非法勞工」、「未獲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未得授權在香港接受僱傭工作」、「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未能出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外出時備有偷竊用的物品等」被捕。其中一名51歲內地男子及一名39歲非華裔女子亦為被通緝人士。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行動中,人員檢獲兩支鐵筆、一把鎅刀、一支螺絲批、一支電筒、一對手套等。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而該人是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