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無業男子2021年在石硤尾白田邨單位,女友爭執後縱火致鄰居逃生時墮斃一案,被告承認縱火及誤殺,高院法官將案押後至3月26日判刑。
39歲被告陳光耀在高等法院承認縱火及誤殺兩項控罪,辯方求情指案發時被告酒醉,但法官陳慶偉拒絕接納,認為被告酗酒,4至5罐啤酒不致於失去理智,將被告還押至下月26日,再作判刑。
案情指,被告與女友同居於石硤尾白田邨13座某單位,男死者連同父母弟弟一家四口居於鄰近單位,2021年9月9日晚上入睡前關上鐵閘打開木門。凌晨1時許死者母親如廁時嗅到燃燒塑膠的氣味,不見有煙,死者認為氣味或由他人吸毒所致,未有再理由。
10分鐘後死者大叫「火燭」母親隨即關上大門,但客廳已過充斥濃煙,死者急忙叫家人到廚廁露台暫避,以濕毛巾掩住口鼻。死者打開廚房窗希望呼吸新鮮空氣,過一會兒後仍難以呼吸,遂單腳踏出窗外,其餘三名家人認為做法危險,捉住死者勸阻。死者外爬時後腳踢到母親弟弟,令兩人倒地暈眩,父親則目睹死者突然墮樓,送院搶救後不治。
被告同日早上被捕,錄影會面中交代女友原居於案發單位,與女友爭執,承認一度揚言「你信唔信我燒咗成個白田邨」,凌晨吸煙時煙蒂燃起屋內衣服起火,政府化驗師到場檢查後認為由案發單位內一塊海綿軟墊最先起火,不排除有人蓄意縱火,房委會事後維修花費約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