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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集會案7被告就「參與非法集結罪」申請上訴許可 終院押後裁決

政事

818集會案7被告就「參與非法集結罪」申請上訴許可 終院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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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8集會案7被告就「參與非法集結罪」申請上訴許可 終院押後裁決

2024年02月23日 16:17 最後更新:18:39

民陣於2019年8月18日舉行流水式集會,黎智英及李柱銘等7人,就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立,判緩刑或即時入獄。7人早前就「組織未經批准集結」上訴得直,定罪撤銷,至於「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維持原判,被告和律政司均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終審法院駁回律政司的上訴許可申請。至於涉及「參與非法集結罪」,法庭需否在執法層面上作出相稱性分析的法律問題,7人獲批上訴許可證明書,終審法院押後裁決。

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代表黎智英,申請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的上訴許可,指流水式集會可以有雙重目的,既繞過遊行禁令,但同時為安全有序疏散人群。她解釋大量人群需要離開,涉案的立法會議員帶領人群,黎智英既非組織者,與民陣並無聯繫,即使主辦方有遊行路線也並不知情,當時只是跟從召集人指示離開,質疑原審定罪事實基礎有誤。

代表吳靄儀的資深大律師何沛謙、代表李柱銘和何俊仁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及代表梁國雄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均質疑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最高刑期監禁5年過於嚴苛,會造成寒蟬效應,刑期與制度不相稱。終院常任法官李義回應說,最高刑期只供參考,判刑法官不一定要行使,案中便有3人判處緩刑,而每件案件判刑應視乎案情而定,認為本案判刑合乎比例。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代表律政司的大律師指,最高刑期只用於最壞情況,法官判刑時有寬廣酌情權量刑,而2019年和平示威活動形勢也隨時會急劇惡化,升溫變成暴力活動。大律師又指各被告沒有作供,沒有證據基礎證明現場有危險需要疏散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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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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