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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校監缺席會議 重案組到興德學校蒐證

社會事

校長校監缺席會議 重案組到興德學校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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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校監缺席會議 重案組到興德學校蒐證

2017年08月10日 18:33 最後更新:19:52

屯門重案組下午派員到被揭發有「影子學生」的屯門興德學校蒐證,並帶走多箱物件。校方原訂今日召開校董會會議,惟校長陳章萍和校監鍾佳榮因病缺席。

屯門重案組下午派員到興德學校蒐證。(資料圖片)

屯門重案組下午派員到興德學校蒐證。(資料圖片)

下午3時許,數名重案組探員到興德學校蒐證。約一小時後,有人將數箱物品抬上白色客貨車,其後駛離學校。消息指,該批物品包括學生退學信等文件。教育局早前指,懷疑興德學校有人涉行使虛假文書,把案件轉交重案組跟進。

校長陳章萍(右)和校監鍾佳榮(左)因病缺席校董會。(資料圖片)

校長陳章萍(右)和校監鍾佳榮(左)因病缺席校董會。(資料圖片)

屯門警區重案組正調查有關案件,據悉涉及該校去年聘用一名未註冊教師時,校方提交3名負責面試教師簽署的文件,其中一名顯示有簽名的李姓教師,對簽名全不知情而投訴。當時受聘為校長助理的張錦輝堅稱,面試由校長陳章萍、副校長及一名主任負責,對3人在文件簽署不知情,又指自己在見工時已申報刑事記錄,但校方未有質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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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冒簽傳訊令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等罪 國安處拘4男女還押8月訊

2023年06月15日 17:16 最後更新:17:40

64歲女子與33歲外賣員涉今年3月為兩名還押荔枝角收押所的男子冒簽傳訊令狀;涉案女子事後另透過他人接觸兩名還押男子,指示兩男訛稱傳訊令是親筆簽署。國安處日前拘捕涉案3男1女,4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和妨礙司法公正等罪,15日午在西九龍法院提堂。4人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裁判官施祖堯將案件押後至8月10日再訊,33歲男被告獲准保釋,期間不准離港及須每星期報到;其餘3人還押。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依次為林明儀(64歲,退休人士)、顏學健(33歲,外賣員)、張家俊(33歲,無業)及何卓為(39歲,無業)。

西九龍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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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項「串謀製造虛假文書」控罪指,林、顏及張於2023年3月1日至3月6日,在香港一起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有虛假簽署的傳訊令狀,意圖由其本人或他人藉使用該文書而誘使另一人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另一人或其他人不利;林和何另於或約於2023年3月6日,在香港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有虛假簽署的傳訊令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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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另被控於同年6月8日在荔枝角收押所探訪室內,有意圖而作出具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接觸一名為梅銘鋒的人士,並要求梅傅達訊息給何和張,要求他們聲稱傳訊令是他們所簽署的,從而阻撓及妨礙香港警察的調查及相關的刑事訴訟程序。

裁判官批准顏以現金1萬元擔保外出,期間不得離港及須每星期到警署報到。林申請保釋被拒,她保留8日保釋覆核權利。張和何因另案還柙,今沒有保釋申請。

三男一女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押至8月10日再訊。 資料圖片

三男一女人被控串謀製造虛假文書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押至8月10日再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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