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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梁振英涉收UGL款項事件 律政司不作檢控

政事

無綫新聞:梁振英涉收UGL款項事件 律政司不作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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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梁振英涉收UGL款項事件 律政司不作檢控

2018年02月18日 00:41 最後更新:10:06

無綫新聞引述消息指,律政司就前特首梁振英被指收取澳洲公司UGL款項事件,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提供意見,建議不採取法律檢控行動,廉署亦已結束調查。

而廉署就表示,根據既定政策,不會評論個別事件或調查工作,亦不會就個別媒體的揣測性報導作評論。

無綫新聞午夜報道,引述消息指,廉署在2016年初調查梁振英涉嫌收取澳洲公司UGL五千萬元款項,到去年中將調查報告提交律政司。

律政司去年底聘用一名英國御用大律師審視報告並提供法律意見,最近收到英國御用大律師回覆,認為梁振英與UGL在協議有效期間,作為特首身份並沒有做出任何不當或貪污受賄行為,建議毋須採取進一步法律檢控行動。

報道又引述報告指,梁振英與UGL的五年協議期,部分同特首任期重疊,而款項是分三期支付,最後兩期是在特首任期內收取,期間UGL沒有利用協議機制要求梁振英給予商業意見,所以只是他擔任特首前簽協議,收取款項沒有申報。

報道說廉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已知悉事件,廉署亦因應律政司的決定,結束UGL案的調查工作。

無綫新聞最後引述廉署執行處消息指,假如有新證據的話,會再次啟動調查機制,重新審視有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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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廉署起訴涉行賄受賄助客戶加快開戶 建行亞洲職員及中介人認罪還押候判

2024年04月29日 20:05 最後更新:20:25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前銀行職員及一名中介人,控告他們受賄和行賄,涉及賄款共13000元,為6名客戶加快開立個人銀行戶口的流程。兩人2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下月21日判刑,以待索取兩名被告的背景報告,兩人還押懲教署看管。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其中30歲被告為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前銷售主任,承認4項罪名,即1項代理人索取利益、兩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1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另一名39歲被告為港辰國際商務諮詢(深圳)有限公司唯一董事,承認1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案發時30歲被告是建行(亞洲)中環分行的銷售主任,負責處理個人戶口開立及客戶查詢。港辰是一間中介公司,為客戶提供商業秘書及安排銀行開戶等服務。案情透露,被告於去年4月底至5月中,向一名客戶索取賄款5000元,及從另外兩名客戶收取賄款共5000元,以協助3人加快開戶流程。又於上述期間向39歲被告索取賄款共3000元,為對方轉介的3名客戶加快開戶流程,其後收取賄款共2000元。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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