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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夥物監局推「共建物管誠信網絡行動」 鼓勵業界利用網絡維持誠信聲譽

社會事

廉署夥物監局推「共建物管誠信網絡行動」 鼓勵業界利用網絡維持誠信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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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夥物監局推「共建物管誠信網絡行動」 鼓勵業界利用網絡維持誠信聲譽

2024年04月26日 15:47 最後更新:16:34

廉署與物業管理業監管局合辦推出「共建物管誠信網絡行動」,鼓勵業界利用網絡維持誠信操守及良好聲譽;廉署又推出全新《物業管理公司防貪指南》、誠信培訓短片系列、專為業主而設的防貪單張等,為物管公司、物管從業員及業主提供全方位支援。

廉署社區關係處處長黃潔梅在「共建物管誠信網絡行動」啟動禮上致辭時表示,廉署與物監局在2020年已推出「誠信專業物業管理」的推動計劃,今次再強化合作並推出有關行動。她指出,行動有三個特質,包括共建、共享和共贏。

共建方面,廉署的培訓是全面覆蓋物管各個階層和各個工作的崗位;共享方面,廉署製作多元化的訪談資源和教材,包括培訓短片和一站式的專題網頁等;至於共贏,廉署邀請了物監局轄下認可的專業團體和物管公司組織,承諾定期為業界舉辦專業培訓課程。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網站截圖

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網站截圖

物監局主席黃江天視像致辭時表示,物管公司與物管從業員具備良好的操守和高度的誠信,可以避免或者減少各種爭拗及投訴,提升物管服務的質素與聲譽,因此物管從業員除了需要擁有專業資格、具備專業知識之外,操守及誠信亦同樣重要。

廉政公署8日落案起訴一名地產代理,控告她涉嫌向一名下屬索賄逾63000元,以虛報對方曾參與促成一宗逾億元的獨立屋買賣交易。

被告邵莉雅,47歲,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美聯物業)分行經理,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以及一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她獲准保釋,以待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發時,被告是美聯物業尖沙咀一間分行的經理。根據美聯物業規定,分行經理可根據團隊的營業額獲發主管佣金。若分行經理自行促成物業交易,則只會獲發交易佣金,而不會獲發主管佣金。

第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3年7月向一名下線代理索賄逾63000元,以向美聯物業表示對方是一宗沙田獨立屋買賣交易的其中一名代理人。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報稱自己及其下線代理均參與促成該宗逾億元的物業交易,因而獲發主管及營業員佣金逾130萬,而其下線代理則獲發營業員佣金逾13萬元。

另外,被告又就其女兒兼下屬見習營業員的出勤情況,被控欺詐罪。控罪指被告與其女兒涉嫌於2023年8月至11月向美聯物業虛報女兒的出勤記錄,意圖詐騙而誘使美聯物業向其女兒發放薪金共逾5100元。

被告涉嫌虛報其女兒於同年8月至10月初於美聯工作逾50日,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女兒在該段日子有19日並不在港。

美聯物業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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