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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家長涉銷毀貪污證據 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候判 涉案助理校長擬不認罪

法庭事

中學生家長涉銷毀貪污證據 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候判 涉案助理校長擬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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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家長涉銷毀貪污證據 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候判 涉案助理校長擬不認罪

2026年02月12日 15:13 最後更新:15:13

廠商會蔡章閣中學一名助理校長及一名家長早前遭廉署控告妨礙司法公正,指2人涉嫌銷毀該名家長就安排兒子入讀中二的貪污證據,干擾廉署刑事調查。涉案家長早前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已錄取口供指證助理校長,押後判刑。辯方星期四(2月1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交代助理校長擬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將案押後至3月10日預審。2名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涉案學生家長蔡鈺早前承認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涉案學生家長蔡鈺早前承認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男被告孔少丹,50歲,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律師今交代其擬不認罪。控辯雙方商議審前覆核日期定於3月10日,獲裁判官批准,並准以原有條件續保釋。

女被告蔡鈺,38歲,學生家長,承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透露,女被告已擬作控方證人,已錄取證人口供。辯方亦申請更改保釋條件,獲裁判官批准,更新後的保釋條件包括5000元保釋金,逢周日到入境署報到,可離港,除非控方或法庭通知,無需出席男被告的法律程序等。

案情指,案發時蔡鈺的兒子獲分配2024/2025學年廠商會蔡章閣中學的中二學位。該校助理校長於2024年7月底審閱蔡鈺兒子的學歷文件後,要求他入學試合格方可入讀該校的中二。蔡鈺兒子因拒應考而獲安排入讀中一。

男被告孔少丹,50歲,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律師今交代其擬不認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男被告孔少丹,50歲,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被控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辯方律師今交代其擬不認罪。巴士的報記者攝

同年8月初,蔡鈺透過電話通訊軟件發送訊息,要求助理校長安排兒子入讀中二。助理校長後基於學位情況,告訴蔡鈺只要其兒子出席考試便可入讀中二。蔡鈺得知安排後,透過支付工具向助理校長發送10,000元人民幣,但他拒接受。

廉署調查發現,助理校長於同年9月12日主動約蔡鈺到內地一間酒店會面。蔡鈺承認於同日她應助理校長要求,到酒店與其會面並共進晚餐。

期間,助理校長告知蔡鈺,廉署正調查其發送10,000元人民幣貪污事件,而廉署亦會聯絡她進行會見。助理校長又著蔡刪除二人先前所有電話訊息,蔡後應要求刪除所有相關電話訊息。同時,助理校長建議蔡不要到香港以避免廉署調查。

案件編號:TMCC2001/2025

廉政公署貪污調查揭發有連鎖超級市場職員串通外判員工,購置公司使用的同款打卡機,「打假卡」偽造倉務員的值勤紀錄,約兩年內串謀詐騙工資逾320萬元。五名被告星期五(9月4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並向法庭表明會向控方提供協助。法官練錦鴻把案件押後至2027年3月5日判刑,期間五人還押懲教署看管。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五名被告分別為劉建邦,44歲,百佳超級市場(香港)有限公司(百佳)電子商貿配送中心時任高級主管;戴建文,43歲,百佳外判商盈匯倉庫有限公司(盈匯倉庫)時任助理經理;以及黃偉峰,27歲;黃栢勤,28歲;及劉梓彬,28歲,均為百佳外判商物流網絡管理有限公司(物流網絡)時任倉務員。

廉政公署。

廉政公署。

案發時,劉建邦是百佳電子商貿配送中心的高級主管,該中心負責整理網上訂單及包裝貨品配送予客戶。百佳當時委聘了物流網絡為中心提供外判倉務員,並受盈匯倉庫監督。物流網絡則會按倉務員的工作時數,向百佳收費以發放工資。

物流網絡規定所有倉務員,須於上班及下班時打卡,以及在簽到紙上就其值勤時間簽署作實。並由盈匯倉庫助理經理戴建文核實值勤情況。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五名被告於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間,購置一部中心使用的同款打卡機,「打假卡」偽造13名物流網絡倉務員的值勤紀錄,向百佳虛報他們的工作時數,詐騙工資共逾320萬元。事實上該等倉務員於案發期間從未在該中心工作,簽到紙上有關他們的簽署是假冒的,他們亦沒有收取任何工資。

五名被告承認自2019年起,先後獲劉建邦的上司,即該中心的倉庫營運經理邀請,透過值勤造假向百佳騙取工資。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利用已離職員工或求職人士的資料,偽造該13名倉務員的工卡。五人並與該名倉庫營運經理攤分詐騙所得工資逾320萬元。

同案被告鄭焯基,43歲,百佳電子商貿配送中心時任倉庫營運經理,早前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案件訂於2027年2月10日開審。百佳、盈匯倉庫及物流網絡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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