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歲父親涉於2025年打及虐待分別11歲及12歲的女兒,他否認虐兒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暫委裁判官劉日成早前裁定表證成立。案件星期一(7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46 歲被告出庭自辯稱,事發時單位窗戶被棚架封閉無法開啟,故從沒有要拋女兒出窗外的意圖,又否認襲擊及要求兩女兒罰站,又指是兩女兒自己因相處有爭執,且結識不良朋友而對家庭環境心生不滿。案件8月13日續審。
案件星期一(7月2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
被告 S.K.W. ,被控共5罪,其中4項虐兒罪指他分別於2025年7月及10月故意傷害或虐待10 歲女童X及12歲女童 Y;餘下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指,他指示Y向警方作出虛假陳述。
早前庭上播放錄影會面,Y描述2025年7月29日事發當晚,父親飲酒後,因她未有看着父親說話,令父親動怒,回家後捉起她的劉海將頭砸向牆、打左邊面一巴掌,再以鐵製喇叭砸其頭部左側超過10下,同時又打妹妹,其後父親抱起她到無欄杆的窗邊試圖將她掉落街,她緊握窗框掙扎,哀求後父親才放手,父卻再捉着劉海並一拳一拳打她的面。
Y指,她為求父親停手而說討厭妹妹,之後她趁父親外出時獨自離家到公園過夜,回家後父親則指示她向警方謊稱傷勢因梯間跌倒造成、離家是因父親不滿其社交圈子,她遂按指示作出虛假陳述。
被告今作供時否認襲擊Y和X,又否認用過喇叭砸Y頭,亦沒意圖拋Y出窗外。他指,當時單位外牆有棚架,且「樓貼樓」,玻璃窗打不開,從未試過開窗,窗戶長期無法開啟。被告亦否認教唆女兒向警方說謊。
另外,針對2025年10月30日至31日的襲擊事件,辯方引述Y在錄影會面的描述,指當晚Y和X晚上8時回到家,被告罰她們站在家門口。罰站期間,被告曾打Y的左肩膀及X的臉頰。被告之後又離開一個小時,跟其父母用膳。被告庭上否認,稱沒有打過Y和X,亦沒有罰站或不讓她們進入家中。被告稱,兩女深夜偷偷離家,他多處尋找未果後報警。
案件8月13日續審。
被告又解釋,其居所的走廊隔音差,容易傳出聲響,而有三、四戶鄰居較相熟,認為自己沒必要因家事騷擾到他人,雖然單位小,但完全想不到任何理由要罰兩個小朋友在走廊站着,甚至動手。
辯方問及與Y相處期間有否發現Y的不滿。被告稱,Y常因X的物品超越兩人床上的分界線而憤怒,會一腳踢走X的物品;他多勸說Y不要動手動腳,Y卻覺得他偏袒妹妹。被告又指,X和Y因越來越夜歸,主要在朋友A家逗留,而在A家中,兩人有吸煙、喝酒等,他曾見過兩名兒的手機中,有她們吸食電子煙的視頻。X和Y認為自己家環境差、狹窄、沒有陽光,常提到 A家較好。
案件編號:KCCC3035/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