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貪污調查揭發有連鎖超級市場職員串通外判員工,購置公司使用的同款打卡機,「打假卡」偽造倉務員的值勤紀錄,約兩年內串謀詐騙工資逾320萬元。五名被告星期五(9月4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並向法庭表明會向控方提供協助。法官練錦鴻把案件押後至2027年3月5日判刑,期間五人還押懲教署看管。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五名被告分別為劉建邦,44歲,百佳超級市場(香港)有限公司(百佳)電子商貿配送中心時任高級主管;戴建文,43歲,百佳外判商盈匯倉庫有限公司(盈匯倉庫)時任助理經理;以及黃偉峰,27歲;黃栢勤,28歲;及劉梓彬,28歲,均為百佳外判商物流網絡管理有限公司(物流網絡)時任倉務員。
廉政公署。
案發時,劉建邦是百佳電子商貿配送中心的高級主管,該中心負責整理網上訂單及包裝貨品配送予客戶。百佳當時委聘了物流網絡為中心提供外判倉務員,並受盈匯倉庫監督。物流網絡則會按倉務員的工作時數,向百佳收費以發放工資。
物流網絡規定所有倉務員,須於上班及下班時打卡,以及在簽到紙上就其值勤時間簽署作實。並由盈匯倉庫助理經理戴建文核實值勤情況。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五名被告於2019年6月至2021年4月期間,購置一部中心使用的同款打卡機,「打假卡」偽造13名物流網絡倉務員的值勤紀錄,向百佳虛報他們的工作時數,詐騙工資共逾320萬元。事實上該等倉務員於案發期間從未在該中心工作,簽到紙上有關他們的簽署是假冒的,他們亦沒有收取任何工資。
五名被告承認自2019年起,先後獲劉建邦的上司,即該中心的倉庫營運經理邀請,透過值勤造假向百佳騙取工資。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利用已離職員工或求職人士的資料,偽造該13名倉務員的工卡。五人並與該名倉庫營運經理攤分詐騙所得工資逾320萬元。
同案被告鄭焯基,43歲,百佳電子商貿配送中心時任倉庫營運經理,早前否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案件訂於2027年2月10日開審。百佳、盈匯倉庫及物流網絡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