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強積金中介人涉嫌聯同多名客戶,以虛假法定聲明及證明文件申請提早提取強積金,涉款合共約460萬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區域法院22日裁定該名中介人串謀詐騙及使用虛假文書兩項罪名成立;至於其3名客戶,已於早前承認控罪。暫委法官溫紹明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月5日,屆時聽取4名被告的求情,並排期於下月26日判刑。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據案情披露,被告現年37歲,案發期間任職富衛保險代理,同時具備強積金中介人身份。2021年7月至2022年11月之間,他先後協助多名客戶在永明信託開立強積金戶口,待客戶的強積金轉移至永明信託後,再替他們提出提早提取強積金的申請。過程中,被告與數名客戶涉嫌串謀向永明信託作出虛假陳述,聲稱有關客戶計劃移居內地並永久離開香港,從而誘使永明信託批准相關申請。不過,廉署經調查後發現,該批客戶實際上從未到中國內地定居,亦沒有此打算。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此外,被告在協助數名客戶不法提早提取強積金的過程中,向各人收取數千至數萬元不等的款項,作為辦理有關申請的費用。
廉政公署今年初採取「震雷」行動,搗破一個貪污不法集團,涉嫌招攬傀儡申請人開設空殼公司,騙取科技券計劃下的政府科技資助。廉署經深入調查後,星期五(10月16日)早落案起訴科技服務供應商及空殼公司負責人共5人串謀詐騙,案件中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36歲報稱為科技服務供應商的被告簡焯匡,被控四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四名同案被告則各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們分別為三名空殼公司負責人黎厚希、梁傲顯及張敦翔,以及中間人吳瑞琪,年齡介乎31至49歲。
「科技券」資助本地企業使用資訊科技以提高競爭力,由創新科技署負責執行,並於2021年起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擔任秘書處。計劃以配對模式提供資助,政府資助最高為項目成本四分之三,每間企業最多可獲批六個項目,累計資助上限為60萬元。計劃已於2024年底停止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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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罪指科技服務供應商簡焯匡涉嫌於2019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間,分別與四名同案被告串謀詐騙創科署及生產力局,訛稱數間公司符合資格申請「科技券」資助,委聘了簡焯匡的三間公司提供服務並支付了服務費用,從而誘使創科署及生產力局批准該等申請及發放「科技券」資助。該等申請資助的公司由黎厚希、梁傲顯、張敦翔及他們的親友開設,或經吳瑞琪介紹,涉及資助額逾160萬元。
創新科技署 科技券
廉署調查其他案件時懷疑有人涉嫌貪污詐騙「科技券」資助而展開調查,創科署及生產力局於審批申請時,亦察覺有服務供應商曾多次申請而主動舉報。廉署經調查後發現涉案數間科技服務供應商涉及約470宗懷疑有問題的申請,資助額逾一億元。廉署採取「震雷」行動並與創科署及生產力局及早緊密聯繫,成功阻截批出及發放近九成資助,即9,400萬元。
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會加控被告其他罪名及起訴其他涉案人士。廉署發言人重申,面對任何以貪腐方式詐騙政府資助,廉署定必「不手軟」嚴厲打擊罪犯,廉署亦一直與創科業界合作,提升他們的誠信管理和防貪能力。此外,廉署將會推出《創新科技資助計劃防貪指南》,協助受資助機構加強申請資助及執行項目時的防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