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61歲女子在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於網上轉載帖文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25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判入獄兩個月,緩刑18個月。
去年12月7日,立法會選舉投票。資料圖片
被告馬惠鈴,報稱家庭主婦。裁判官余俊翔判刑時表示,立法會選舉牽涉全港市民的福祉,被告所犯罪行性質嚴重,損害香港整體利益,即使被告轉發前沒有深思熟慮,法庭亦不能忽視貼文經轉發後所引致的嚴重後果。裁判官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判處她緩刑。
案情透露,被告在選舉期間於其社交媒體專頁轉載一則貼文,煽惑他人不要投票。該貼文原本由湯偉雄在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發布,呼籲他人杯葛該場立法會選舉。
廉政公署早前已獲裁判官簽發手令,通緝已離港的湯偉雄。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今年初採取「震雷」行動,搗破一個貪污不法集團,涉嫌招攬傀儡申請人開設空殼公司,騙取科技券計劃下的政府科技資助。廉署經深入調查後,星期五(10月16日)早落案起訴科技服務供應商及空殼公司負責人共5人串謀詐騙,案件中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36歲報稱為科技服務供應商的被告簡焯匡,被控四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四名同案被告則各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名。他們分別為三名空殼公司負責人黎厚希、梁傲顯及張敦翔,以及中間人吳瑞琪,年齡介乎31至49歲。
「科技券」資助本地企業使用資訊科技以提高競爭力,由創新科技署負責執行,並於2021年起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擔任秘書處。計劃以配對模式提供資助,政府資助最高為項目成本四分之三,每間企業最多可獲批六個項目,累計資助上限為60萬元。計劃已於2024年底停止接受申請。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控罪指科技服務供應商簡焯匡涉嫌於2019年10月至2025年1月期間,分別與四名同案被告串謀詐騙創科署及生產力局,訛稱數間公司符合資格申請「科技券」資助,委聘了簡焯匡的三間公司提供服務並支付了服務費用,從而誘使創科署及生產力局批准該等申請及發放「科技券」資助。該等申請資助的公司由黎厚希、梁傲顯、張敦翔及他們的親友開設,或經吳瑞琪介紹,涉及資助額逾160萬元。
創新科技署 科技券
廉署調查其他案件時懷疑有人涉嫌貪污詐騙「科技券」資助而展開調查,創科署及生產力局於審批申請時,亦察覺有服務供應商曾多次申請而主動舉報。廉署經調查後發現涉案數間科技服務供應商涉及約470宗懷疑有問題的申請,資助額逾一億元。廉署採取「震雷」行動並與創科署及生產力局及早緊密聯繫,成功阻截批出及發放近九成資助,即9,400萬元。
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廉署不排除會加控被告其他罪名及起訴其他涉案人士。廉署發言人重申,面對任何以貪腐方式詐騙政府資助,廉署定必「不手軟」嚴厲打擊罪犯,廉署亦一直與創科業界合作,提升他們的誠信管理和防貪能力。此外,廉署將會推出《創新科技資助計劃防貪指南》,協助受資助機構加強申請資助及執行項目時的防貪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