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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穿梭巴士營運助理 涉向司機索賄收逾4萬元助受僱

社會事

廉署起訴穿梭巴士營運助理 涉向司機索賄收逾4萬元助受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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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署起訴穿梭巴士營運助理 涉向司機索賄收逾4萬元助受僱

2026年03月11日 16:06 最後更新:16:58

廉政公署星期二(3月10日)落案起訴一名穿梭巴士公司營運助理,控告他涉嫌向一名司機多次索取及收受賄款共超過4萬元,以安排對方獲該公司僱用。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3月1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落案起訴一名穿梭巴士公司營運助理。資料圖片

廉署落案起訴一名穿梭巴士公司營運助理。資料圖片

45歲的被告屬大利巴士集團有限公司附屬公司營運助理,被控5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他於案發時負責為大利巴士及其附屬公司招聘司機,以及管理該等公司營運的接載服務,包括一條接載政府員工的穿梭巴士路線。

被告涉嫌於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期間,連續5個月從一名司機收取賄款共逾32000元,以僱用對方駕駛上述穿梭巴士路線;又涉嫌於2025年2月向該名司機索取賄款逾8400元,但該司機沒有再按被告要求支付賄款。

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3月1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資料圖片

被告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3月12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答辯。資料圖片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涉嫌每月向該名司機索賄約3400元至約7500元不等,如該司機不向被告支付賄款,便不會獲聘駕駛上述穿梭巴士路線。

廉政公署起訴兩名男子,涉嫌在網上煽惑他人在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或不投票,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兩人已獲準保釋,案件將於本星期三(4月29日)分兩宗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兩名男子涉嫌於去年在網上煽惑他人於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或不投票。巴士的報記者攝

兩名男子涉嫌於去年在網上煽惑他人於立法會選舉中投白票或不投票。巴士的報記者攝

首宗案件的被告為一名38歲保安員,他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名;他涉嫌在去年立法會選舉期間,於一間傳媒機構的社交媒體專頁的新聞貼文下留言,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無效票。

廉署調查發現,該貼文內容正是保安局局長提醒市民,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屬違法行為的新聞報道。被告涉嫌使用其個人社交媒體帳戶,在相關貼文下回覆,留言煽惑他人投白票。

廉署起訴兩名男子。

廉署起訴兩名男子。

另一名被告為一名63歲保安員,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名,涉嫌在立法會選舉期間,於其個人社交媒體專頁上轉載一則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不投票的貼文。

廉署調查顯示,被告轉載的貼文,是由已被通緝及離港的姜嘉偉所發布,而姜嘉偉本身亦面對兩項同類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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