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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虛報工作經驗誤導機電署發出電工牌照 判囚兩個月

社會事

電工虛報工作經驗誤導機電署發出電工牌照 判囚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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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虛報工作經驗誤導機電署發出電工牌照 判囚兩個月

2026年04月13日 18:19 最後更新:18:19

廉政公署貪污調查揭發有人以不法手段申請註冊電工牌照,藉虛報工作經驗誤導機電工程署(機電署)發牌,署方早前採取代號為「烽火台」的執法行動,其後分案起訴20人多項串謀欺詐罪名。其中一名涉案電工今日(4月1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囚兩個月。

涉案電工葉文林,41歲,任職電工,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違反普通法。

任何在本港進行電力裝置工作的人士,必須向機電署註冊成為註冊電業工程人員。

任何在本港進行電力裝置工作的人士,必須向機電署註冊成為註冊電業工程人員。

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時指出,本案涉及公眾利益及安全,法庭需要維護市民對制度的信心。裁判官以監禁四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因素,扣減刑期後判處他入獄兩個月。

任何在本港進行電力裝置工作的人士,必須向機電署註冊成為註冊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證明書共分為五級,當中A級證明書(即俗稱「電工A牌」)為入門等級資格,申請人需符合多項要求,包括具備最少五年電工的工作經驗。申請人向機電署提交申請表格時,須附上相關工作經驗的書面證明,以供署方評核。

一名涉案電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囚兩個月。資料圖片

一名涉案電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囚兩個月。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案發時葉文林欲向機電署申請電工A牌,但自知缺乏工作經驗,不符合申請要求,遂於友人介紹下尋求建一電力及室內設計公司(建一電力)東主封德立協助,並向對方支付30,000元。

封德立其後於2023年1月初向葉文林提供一份由一間電業承辦商發出的虛假工作證明,虛假聲明葉文林於2016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受僱於該間承辦商。葉文林最終於2023年1月獲批「電工A牌」。

廉署早前採取代號為「烽火台」的執法行動,其後分案起訴20人多項串謀欺詐罪名。

廉署早前採取代號為「烽火台」的執法行動,其後分案起訴20人多項串謀欺詐罪名。

另一名被分案起訴的電工羅偉明,61歲,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涉及串謀他人詐騙機電署向他發出「電工A牌」。案件押後至6月25日判刑。

建一電力東主封德立,59歲,以及17名電工,年齡介乎37至66歲,早前亦被分案起訴。封德立被控共26項串謀欺詐罪名,其餘被告則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案件押後至本星期四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以待控方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控罪指封德立涉嫌與同案17名電工及他人串謀詐騙機電署,向機電署訛稱該等電工曾受僱於建一電力或另外七間工程公司並從事與電工相關的工作,從而誘使機電署向該17名電工核准及發出「電工A牌」。

廉署調查發現,封德立是建一電力及另外兩間涉案工程公司的東主。他涉嫌協助涉案電工偽造五年電工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以便他們向機電署申請註冊「電工A牌」。

機電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並已吊銷涉案申請者的相關註冊牌照。控方由廉署人員鄭榮輝代表出庭。

2名男保安於2025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分別涉嫌在社交媒體留言及轉載帖文,煽惑他人投白票或不投票,遭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其中63歲男保安早前承認1項煽惑他人不投票罪,被判入獄2個月;另一38歲男保安的案件星期三(5月27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惟被告沒到庭應訊,其代表律師指,被告昨天確診新冠病毒,向法庭呈交醫療證明,申請押後案件。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8日再訊,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8日再訊,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批准申請,將案件押後至6月8日再訊,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被告林國偉,38歲保安員,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名,違反 《選舉條例》第27A(1)(b)條。

控罪指,林國偉涉嫌在2025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在一個傳媒機構的社交媒體專頁的貼文留言,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無效票。

被告沒到庭應訊,其代表律師指,被告昨天確診新冠病毒,向法庭呈交醫療證明,申請押後案件。

被告沒到庭應訊,其代表律師指,被告昨天確診新冠病毒,向法庭呈交醫療證明,申請押後案件。

廉署調查顯示,該貼文是一則新聞報道,內容有關保安局局長提醒市民,煽惑他人在選舉中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屬違法行為,被告林國偉涉嫌使用其個人社交媒體帳戶回覆該貼文,留言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白票。

案件編號:WKCC197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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