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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虛報工作經驗誤導機電署發出電工牌照 判囚兩個月

社會事

電工虛報工作經驗誤導機電署發出電工牌照 判囚兩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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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工虛報工作經驗誤導機電署發出電工牌照 判囚兩個月

2026年04月13日 18:19 最後更新:18:19

廉政公署貪污調查揭發有人以不法手段申請註冊電工牌照,藉虛報工作經驗誤導機電工程署(機電署)發牌,署方早前採取代號為「烽火台」的執法行動,其後分案起訴20人多項串謀欺詐罪名。其中一名涉案電工今日(4月1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囚兩個月。

涉案電工葉文林,41歲,任職電工,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違反普通法。

任何在本港進行電力裝置工作的人士,必須向機電署註冊成為註冊電業工程人員。

任何在本港進行電力裝置工作的人士,必須向機電署註冊成為註冊電業工程人員。

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時指出,本案涉及公眾利益及安全,法庭需要維護市民對制度的信心。裁判官以監禁四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因素,扣減刑期後判處他入獄兩個月。

任何在本港進行電力裝置工作的人士,必須向機電署註冊成為註冊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證明書共分為五級,當中A級證明書(即俗稱「電工A牌」)為入門等級資格,申請人需符合多項要求,包括具備最少五年電工的工作經驗。申請人向機電署提交申請表格時,須附上相關工作經驗的書面證明,以供署方評核。

一名涉案電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囚兩個月。資料圖片

一名涉案電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囚兩個月。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案發時葉文林欲向機電署申請電工A牌,但自知缺乏工作經驗,不符合申請要求,遂於友人介紹下尋求建一電力及室內設計公司(建一電力)東主封德立協助,並向對方支付30,000元。

封德立其後於2023年1月初向葉文林提供一份由一間電業承辦商發出的虛假工作證明,虛假聲明葉文林於2016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受僱於該間承辦商。葉文林最終於2023年1月獲批「電工A牌」。

廉署早前採取代號為「烽火台」的執法行動,其後分案起訴20人多項串謀欺詐罪名。

廉署早前採取代號為「烽火台」的執法行動,其後分案起訴20人多項串謀欺詐罪名。

另一名被分案起訴的電工羅偉明,61歲,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涉及串謀他人詐騙機電署向他發出「電工A牌」。案件押後至6月25日判刑。

建一電力東主封德立,59歲,以及17名電工,年齡介乎37至66歲,早前亦被分案起訴。封德立被控共26項串謀欺詐罪名,其餘被告則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案件押後至本星期四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以待控方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控罪指封德立涉嫌與同案17名電工及他人串謀詐騙機電署,向機電署訛稱該等電工曾受僱於建一電力或另外七間工程公司並從事與電工相關的工作,從而誘使機電署向該17名電工核准及發出「電工A牌」。

廉署調查發現,封德立是建一電力及另外兩間涉案工程公司的東主。他涉嫌協助涉案電工偽造五年電工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以便他們向機電署申請註冊「電工A牌」。

機電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並已吊銷涉案申請者的相關註冊牌照。控方由廉署人員鄭榮輝代表出庭。

廉政公署8日落案起訴一名地產代理,控告她涉嫌向一名下屬索賄逾63000元,以虛報對方曾參與促成一宗逾億元的獨立屋買賣交易。

被告邵莉雅,47歲,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美聯物業)分行經理,被控一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以及一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她獲准保釋,以待1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九龍城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案發時,被告是美聯物業尖沙咀一間分行的經理。根據美聯物業規定,分行經理可根據團隊的營業額獲發主管佣金。若分行經理自行促成物業交易,則只會獲發交易佣金,而不會獲發主管佣金。

第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3年7月向一名下線代理索賄逾63000元,以向美聯物業表示對方是一宗沙田獨立屋買賣交易的其中一名代理人。

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報稱自己及其下線代理均參與促成該宗逾億元的物業交易,因而獲發主管及營業員佣金逾130萬,而其下線代理則獲發營業員佣金逾13萬元。

另外,被告又就其女兒兼下屬見習營業員的出勤情況,被控欺詐罪。控罪指被告與其女兒涉嫌於2023年8月至11月向美聯物業虛報女兒的出勤記錄,意圖詐騙而誘使美聯物業向其女兒發放薪金共逾5100元。

被告涉嫌虛報其女兒於同年8月至10月初於美聯工作逾50日,惟廉署調查發現,被告女兒在該段日子有19日並不在港。

美聯物業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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