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貪污調查揭發有人以不法手段申請註冊電工牌照,藉虛報工作經驗誤導機電工程署(機電署)發牌,署方早前採取代號為「烽火台」的執法行動,其後分案起訴20人多項串謀欺詐罪名。其中一名涉案電工今日(4月1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囚兩個月。
涉案電工葉文林,41歲,任職電工,早前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違反普通法。
任何在本港進行電力裝置工作的人士,必須向機電署註冊成為註冊電業工程人員。
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時指出,本案涉及公眾利益及安全,法庭需要維護市民對制度的信心。裁判官以監禁四個半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因素,扣減刑期後判處他入獄兩個月。
任何在本港進行電力裝置工作的人士,必須向機電署註冊成為註冊電業工程人員。註冊證明書共分為五級,當中A級證明書(即俗稱「電工A牌」)為入門等級資格,申請人需符合多項要求,包括具備最少五年電工的工作經驗。申請人向機電署提交申請表格時,須附上相關工作經驗的書面證明,以供署方評核。
一名涉案電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囚兩個月。資料圖片
案情透露,案發時葉文林欲向機電署申請電工A牌,但自知缺乏工作經驗,不符合申請要求,遂於友人介紹下尋求建一電力及室內設計公司(建一電力)東主封德立協助,並向對方支付30,000元。
封德立其後於2023年1月初向葉文林提供一份由一間電業承辦商發出的虛假工作證明,虛假聲明葉文林於2016年9月至2022年10月期間受僱於該間承辦商。葉文林最終於2023年1月獲批「電工A牌」。
廉署早前採取代號為「烽火台」的執法行動,其後分案起訴20人多項串謀欺詐罪名。
另一名被分案起訴的電工羅偉明,61歲,早前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涉及串謀他人詐騙機電署向他發出「電工A牌」。案件押後至6月25日判刑。
建一電力東主封德立,59歲,以及17名電工,年齡介乎37至66歲,早前亦被分案起訴。封德立被控共26項串謀欺詐罪名,其餘被告則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案件押後至本星期四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以待控方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控罪指封德立涉嫌與同案17名電工及他人串謀詐騙機電署,向機電署訛稱該等電工曾受僱於建一電力或另外七間工程公司並從事與電工相關的工作,從而誘使機電署向該17名電工核准及發出「電工A牌」。
廉署調查發現,封德立是建一電力及另外兩間涉案工程公司的東主。他涉嫌協助涉案電工偽造五年電工工作經驗的證明文件,以便他們向機電署申請註冊「電工A牌」。
機電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並已吊銷涉案申請者的相關註冊牌照。控方由廉署人員鄭榮輝代表出庭。
廉政公署早前起訴兩名機電工程署(機電署)監工及一名供應商,涉嫌在採購維修零件時串謀詐騙機電署,令供應商多次中標,並誇大購貨量及價格,涉案訂單金額共逾1,360萬元,案件今日(7月2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廉署經進一步調查及按律政司法律意見,加控三名被告三項貪污及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涉及逾300份禮物總值約320萬元。
廉署表示,兩名機電署衞生工程部一級監工,58歲的曾德強及52歲的葉偉豪,以及三間供應商的營運者67歲的張俊傑,早前被控共兩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張俊傑經營的供應商為Leader Med Technology Limited、Hi Quali Trading Company和麥格里醫院設備及維修。
裁判官熊雪如今日批准控方申請,加控三人共四項罪名,即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及一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4(2)(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以及另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案件押後至11月9日再提訊,屆時控方將申請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答辯,三名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2017年1月至2024年6月案發期間,曾德強及葉偉豪分別負責為伊利沙伯醫院及油麻地賽馬會分科診所提供維修工程服務。二人職責包括聯絡供應商,索取工程所需機械零件的報價及製備內部的報價審核文件(報價文件)。
根據機電署的採購指引,二人應就價值五萬元或以下的採購,邀請多於一間供應商提供報價。按照一般做法,二人須就每次採購取得三份由不同供應商提供的報價。
曾德強及張俊傑早前被控串謀詐騙機電署向張俊傑的三間公司付款。二人涉嫌訛稱該三間公司在價值五萬元或以下的採購中,分別是最低出價競投者,並誇大購買物品的數量和價格,以及虛假地表示報價文件的資料真實且準確。
一項新增控罪指,曾德強涉嫌從張俊傑接受利益,以保持傾向優待張俊傑及與其有關聯的公司。廉署調查發現,曾德強涉嫌從張俊傑收受超過200份禮物,總值逾120萬元。案發期間,機電署向張俊傑的三間公司判授約180張購貨訂單,金額共逾800萬元。
另外兩項新增控罪指,曾德強涉嫌從另一名供應商收受一個約值1,000元的魚缸,以保持傾向優待對方,並以相類似的手法串謀詐騙機電署向該供應商付款。相關採購涉及一張約四萬元的購貨訂單。
葉偉豪及張俊傑早前被控以相類似的手法,串謀詐騙機電署向張俊傑的三間公司付款。新增控罪指,葉偉豪涉嫌從張俊傑接受利益,以保持傾向優待張俊傑及與其有關聯的公司。
廉署調查發現,葉偉豪涉嫌從張俊傑收受逾100份總值約200萬元的禮物,相關採購涉及約140張共約560萬元的購貨訂單。曾德強及葉偉豪涉嫌收取逾300份總值約320萬元的禮物,包括名貴腕錶、名牌手袋及首飾、多款家庭電器及電子產品。
因應本案所發現的情況,廉署已向機電署就相關維修及採購工作提出相應的防貪建議,並已與機電署攜手加強員工的誠信培訓,以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廉署會向律政司徵詢進一步法律意見後,不排除檢控其他涉案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