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秘書公司東主,控告其涉嫌向一名銀行職員提供賄款,以協助轉介客戶開立銀行戶口。案件今日(4月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毋須答辯,獲準保釋候訊。
有關案件今日(4月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資料圖片
被告顧倩(39歲),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案發時,顧倩為一間秘書公司的東主。控罪指她涉嫌於2025年10月27日,向一名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銀香港)尖沙咀分行的助理客户服務經理,提供賄款6800元,作為對方協助由她轉介的客戶開立銀行戶口的報酬。
案情透露,在2025年5月底至10月底期間,顧倩曾轉介多名客戶予該名中銀香港職員,其中8人最終成功開立銀行戶口;然而,該名職員拒絕接受涉案的6800元賄款,並主動向銀行匯報事件。廉署接獲相關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並於昨日(4月20日)正式落案起訴顧倩。
廉署接獲相關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資料圖片
案件今日(4月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訊,被告顧倩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陳慧敏將案件押後至6月24日再提訊,期間被告獲準保釋。
中銀香港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廉署強調,案中八個成功開立的戶口,均通過了中銀香港的盡職審查要求。
廉署強調,案中八個成功開立的戶口,均通過了中銀香港的盡職審查要求。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