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派對產品供應商時任會計主管被指冒簽近500張支票,虧空公款逾1500萬元,遭廉署起訴,被告早前認罪。案件星期五(4月24日)於高等法院答辯和判刑。暫委法官李頌然判刑時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判處監禁77個月。
被告譚俊鋒,47歲,DSL Holding Limited (DSL)時任會計及行政主管,被控5項盜竊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
DSL Holding Limited (DSL) 官網圖片。
案情指,DSL Holding Limited為2003年成立的派對產品及文具設計企業,產品主要出口美國,公司於多家銀行開設戶口,東亞銀行往來戶口由公司董事朱海倫單獨授權簽署。
被告2014年入職擔任唯一會計,全權負責公司會計賬目與支票管理,後因表現不佳遭解僱時,主動承認私自挪用公司資金。2017年8月至2024年2月期間,被告偽造公司董事簽名開支票,透過現金提取、私人銀行轉賬等方式,累計侵佔公司近1565萬港元,款項用於賭博及女友開銷;同時虛構採購付款帳目、造假票據應對審計,事發後被告歸還13萬港元。被告2024年9月遭廉署拘捕,警誡下承認所有涉案行為。
辯方求情指,被告無刑事案底,年少喪父,靠學生貸款及兼職完成學士學位,與76歲母親同住。被告事後主動償還13萬元公款,雖金額不足總損失的1%,但足以體現其深切悔意,日後重犯機會極低,懇請法庭酌情從輕量刑。
暫委法官李頌然判刑時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判處監禁77個月。
李官判決時指出,本案需兼顧加刑與減刑因素。加刑方面,被告身處高度受信任崗位,身為會計濫用職權,犯罪手法成熟、隱蔽性強,屬有預謀犯罪,且犯案時間長達6年半,次數頻密,動機卑劣,公款全數用於賭博及女友開支,毫無合理理由,嚴重違反僱傭信任,對受害公司造成重大財務損害。
而減刑方面,李官指,被告主動坦白、及早認罪,可獲相應刑期折扣,加上事後作出部分償還,酌情予以減刑。李官終判處被告77個月監禁。
案件編號:HCCC34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