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Uber司機被判罰!
被告伍汶耀承認控罪,被罰款3000元。
再有Uber司機因非法駕駛出租車被捕,案件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被告承認控罪,被罰款3000元。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伍汶耀過去並無案底,是次為初犯,望裁判官能酌情減刑。裁判官判刑時指,若被告為初犯,此類案件一般無需罰款3000元,但由於過去已處理超過20宗類似案件,故判刑需起阻嚇作用,而被告亦無特別的減刑理由,他最後被罰款3000元。
案情指,有市民利用Uber的應用程式預約出租車,並於6月22日晚上8點乘坐被告駕駛的Uber出租車,由荃灣悅來酒店駛至君悅酒店後下車,車資從該市民的信用卡帳號中扣除。
除被告外,另外亦有二人被控以同樣罪行,惟二人均不認罪,案件押後至6月29日再審。
一名車主因欠繳146宗隧道費,被裁判法院命令須繳付所有欠繳款額以及相關罰款和訟費,合共超過17萬元。換句話說,車主被罰後每程隧道費平均超過1164元。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運輸署發言人說表示,法院已指示署方拒絕辦理涉案車輛的續牌及過戶申請,而車主有責任在使用政府收費隧道後按時繳交隧道費,違者會被命令繳付所有欠繳款額,以及相關罰款和訟費。署方會繼續採取行動追討欠繳隧道費,並陸續將個案交予裁判法院處理。
政府易通行網站截圖
發言人又說,「易通行」23年5月起先後在所有政府收費隧道及青沙管制區實施,大部分車主都按時繳費,但有少數車主在隧道費服務商多番提醒後,仍未繳交隧道費,亦未有就有關隧道費提出任何爭議。運輸署提醒車主,除非已設立自動繳費方式並成功繳費,否則須在使用政府收費隧道後的14個工作天內完成繳費。
政府圖片
現時政府發出的車輛貼數目超過81萬張,佔全港已領牌的車輛超過99%,約92%的車輛已開立「易通行」戶口,而已設立自動繳費方式的車輛約佔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