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台狠毒繼母凌虐小兄妹 熱水淥兄棍打二人致重傷

兩岸

台狠毒繼母凌虐小兄妹 熱水淥兄棍打二人致重傷
兩岸

兩岸

台狠毒繼母凌虐小兄妹 熱水淥兄棍打二人致重傷

2018年07月24日 13:58 最後更新:13:59

最毒後母心!

(設計圖片)

(設計圖片)

台灣嘉義一對小兄妹去年被揭遭其繼母用燙傷、棍打等方式虐待,嘉義地檢署事後起訴繼母,要求判囚6個月。不過法官嫌判刑太輕再審,繼母被判囚1年4個月。目前4歲和3歲的小兄妹目前仍在接受安置。

X光片顯示男童被打至骨折。(網上圖片)

X光片顯示男童被打至骨折。(網上圖片)

判決書指,去年6月8日,繼母在雲林縣元長鄉娘家,為3歲的男童洗澡時,故意轉開熱水,造成男童臉部、右側肢體及軀體多處燙傷。同年6月底,繼母在民雄住處,徒手及持棍子毆打當時年僅2歲女童的頭部、手臂及大腿,造成女童左側腕部撕裂傷,7月29日當天,該繼母又以同樣手法毆打哥哥,造成男童右側肱骨幹螺旋性骨折、左鎖骨陳舊性骨折。

兩兄妹身上均遍佈大面積燙傷痕跡。(網上圖片)

兩兄妹身上均遍佈大面積燙傷痕跡。(網上圖片)

判決書指,被告有2名子女,分別是與前男友所生和與男童父親所生,一家6口同住,但被告在毫無理由下,先燙傷男童,又以不聽管教為由打傷一對兄妹,導致男童骨折,女童手腕嚴重撕裂傷。

法官直斥繼母對懵懂無知幼童下毒手,十分惡劣,尤其被告從未傷害自己親生子女,但虐待小兄妹後卻對他們不聞不問,顯見繼母因兄妹非她親生,所以絲毫不在意他們死活,認為被告求處3罪判6個月過輕,最後法院以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3罪合併執行判囚1年4個月,可再上訴。

(網上圖片)

(網上圖片)

至於小兄妹生父因無積極證據證明有傷害犯行,今年4月底嘉義地檢察署已不起訴處分,另繼母違反兒少權法第51條,接受強制性親職教育15小時,也執行完畢。

嘉義縣社會局表示,這對兄妹今年1月16日經法院裁定由生母監護,目前固定安排會面及漸近式返家,重建親子關係,並持續評估回家時機。

往下看更多文章

孫玉菡:專業人士屢見虐兒不報屬「情節嚴重」 需嚴懲以示阻嚇

2024年05月04日 10:05 最後更新:11:14

立法會正審議《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草案》,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條例針對嚴重虐待兒童個案,日後有法定責任的專業人士如果未有舉報,情節嚴重的話,需要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孫玉菡

孫玉菡

孫玉菡在電台節目表示,「情節嚴重」意思是該專業人士經常接觸或長時間見到懷疑受虐兒童,理應多次發現虐兒情況,但未有舉報,則需要判以嚴厲懲罰;相反舉例如果只見過受虐兒童一次,或傷勢被衣服遮蓋,難以即時察覺或判斷,則未必屬於情節嚴重個案,因此需要視乎情況而定。他強調,法例希望防止有人忽視責任,因此需要具阻嚇性,如果情節屬於嚴重忽視,法庭可以判處監禁刑罰。

孫玉菡說,所有納入法例的專業人士均有培訓指南,涵蓋社福、教育及醫療三大界別,當局會針對不同情景提供指引,要求專業人士獨立做判斷。他又指,參考不同地方經驗,增設舉報機制後,個案數字將會增加,但不希望有太多濫報,條例將取得平衡。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