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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譚得志示威定罪上訴駁回 葛珮帆:罪有應得

政事

梁國雄譚得志示威定罪上訴駁回 葛珮帆: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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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譚得志示威定罪上訴駁回 葛珮帆:罪有應得

2018年10月02日 22:01 最後更新:22:01

葛珮帆認為法庭應向社會發出更強烈訊息,自由並非無限制。

社民連梁國雄及人民力量譚得志在2015年時在星島辯論比賽上示威,駁回其定罪上訴,但由判監7日改判罰款3000元。

梁國雄與譚得志聞判前在法院外高叫口號。

梁國雄與譚得志聞判前在法院外高叫口號。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回應指,二人嚴重干擾活動進行,影響其他市民,已經侵犯了他人的權利,罪有應得。但是他們對改判罰款還不滿意,居然還自鳴得意,認為主辦方沒有驅逐他們,就是「承認」他們的示威權利,完全是強詞奪理。

葛珮帆又批評,譚得志稱「人權是無遠弗屆」,認為被檢控反映「在康文署轄下場館沒人權、沒自由、不可以講」,是自以為是,歪理連篇。葛珮帆反問,難道場地內只有他們有人權、有自由、而其他巿民就沒有。

葛珮帆重申,香港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們並不比其他市民擁有更多權利,今次法庭維持定罪完全正確,市民更多認為減刑並不合理。反對派人士每遭定罪,總以人權、自由、政治檢控等誤導市民,法庭必須以阻嚇性刑罰阻止這些人再肆無忌憚破壞社會秩序,向社會發出更強烈訊息即自由並非無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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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接連有政府部門資料外洩不能接受 葛珮帆:應嚴肅調查追究承辦商責任

2024年05月06日 09:12 最後更新:21:37

近日政府部門接連發生外洩個人資料事故,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葛珮帆形容事件可大可小,情況不能接受,政府應嚴肅調查,並根據合約追究承辦商責任。

公司註冊處。資料圖片

公司註冊處。資料圖片

對於政府部門接二連三發生資料外洩,包括公司註冊處的事件影響約11萬人,葛珮帆在電台節目中表示,資訊科技辦公室一直有指引,要求各個部門保護市民私隱,如果要求資科辦每日去管各部門的情況,並不切實可行。她認為隨著政府部門數碼化,部門首長要就相關事件問責,促請公務員事務局責成部門首長做好網絡安全,如果再發生類似事件,要有人問責或接受紀律處分。

葛珮帆

葛珮帆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在同一節目說,公司註冊處外洩事件,絕對是系統設計問題,屬不應犯的錯誤,應在系統推出前就要發現。他促請當局汲取今次經驗,由資科辦作出檢視,不同部門本身有亦有資訊科技部門,日後成立數字政策辧公室,不應各自為政,不斷重覆犯錯。

方保僑。資料圖片

方保僑。資料圖片

葛珮帆期後見記者時指出,從近年選舉事務處、數碼港、消委會、公司註冊處及機電工程署先後發生的同類事件來看,市民個人資料外洩主要是由於管理及人為因素。就此,民建聯提出以下4項建議,包括當局必須就事故進行徹查並追究責任;當局應責成各政府部門首長及資訊科技部門須對其電腦系統的保安工作問責,以保障系統網絡及資訊安全,如發現有人為疏忽或違規,相關人員須作紀律處分。

葛佩帆於立會見記者。 民建聯Youtube截圖

葛佩帆於立會見記者。 民建聯Youtube截圖

另外,政府應在所有資訊科技項目中引入「隱私數據評估和審計」,以確保系統不會向公眾披露過多和不必要的個人數據;及未來「數字政策辦公室」須密切監察網絡攻擊的趨勢和保安威脅,適時發出警報通知,並提高各政府部門網絡及資訊安全的即時應變能力和防範意識。

另外,機電署早前一度洩漏圍封強檢的17000個人資料,方保僑指出公共數據不應放在外間雲端伺服器,一旦承辦商更改系統權限,情況難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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