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夥3同黨勒索呃阿媽12萬贖金還債 無業男囚16個月

社會事

夥3同黨勒索呃阿媽12萬贖金還債 無業男囚16個月
社會事

社會事

夥3同黨勒索呃阿媽12萬贖金還債 無業男囚16個月

2018年10月16日 13:45 最後更新:16:21

阿媽都呃~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33歲智商較常人低的無業漢,涉嫌與3名同黨自編自導自演一宗被毆打禁錮的綁架案,以騙取其母親12萬「贖金」以償還債項,母親機智處理不易受騙,無業漢在深圳某水療中心被內地公安尋回,回港後被香港警方控以一項串謀勒索罪。被告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串謀勒索罪,被判囚16個月。法官指案件性質嚴重,被告罪有應得,得到家人原諒及支持應感幸運,故希望被告完成服刑後重新做人,不要辜負家人對他的期望。母親及妻子得知被告被判囚後即哭成淚人,在犯人欄前與被告哭別。

郭啟安法官判刑時指被告鍾浩德因欠下多間銀行及財務機構債項合共5萬8千元,訛稱自己因債務問題在深圳被綁架,透過Whatsapp 發送其面上及頭部染血的相片,以勒索母親12萬元「贖金」,但母親見到相片中兒子衣服沒有染血,文字訊息的格式與兒子平常的訊息格式十分相似,懷疑兒子被他人教唆,故機智地拒絕匯款到「債主」戶口,反提議對方來港到其家親自收取「贖金」,令債主束手無策。郭官指被告鍾浩德以極卑劣手法意圖欺騙母親12萬元,但母親仍然不離不棄,原諒兒子誤交損友。而且被告事後成家立室,有固定的工作,知錯亦痛改前非。但現時被告父母已退休,12萬元的勒索金錢應為父母作退休的用途,被告僅僅因為自己欠債問題而聯同友人欺騙母親的行為非常卑劣,但被告承認婚後生活穩定,已經遠離損友,故予以輕判,認罪後獲判囚1年零4個月。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鍾浩德童年時期非常不幸,因父母管教問題,被送往「兒童之家」居住4年。被告父親當時任職懲教署管理高層,無暇管教兒子,而母親當時患有嚴重心臟病。被告及後又在香港扶幼會元洲宿舍度過6年的歲月,令其求學時期停滯不前,直至20歲才報考會考,會考成績亦強差人意。辯方向法庭呈上數封求情信,被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指出,「知道呃阿媽唔岩」,但他因為就業不理想及理財不善而四處借貸,以作吃喝玩樂之用。但被告在事發後認識在內地居住的太太,曾經獲聘為月入兩萬多元的中港司機,但被告自知面對控罪而辭去工作。被告亦因事件對母親造成驚嚇而鄭重地向母親道歉。

控罪指,被告鍾浩德被控於2016年6月26日至7月1日期間與符晉陽、符晉熙及陳國輝串謀,以恫嚇方式要求女事主(即被告母親)交出港幣12萬元。

往下看更多文章

參與禁錮勒索大學男生後協助頂證 18歲男子判12個月感化令

2024年02月08日 15:18 最後更新:17:01

一名案發時只有15歲的男學生與另外8名青年禁錮一名大學男生,之後勒索對方女友及家人,現年18歲的被告在區域法院被判12個月感化令。

案中事主在2020年遭9名當時年僅13至24歲的青年禁錮在酒店房內,勒索他女友及父母5000元至600萬元不等,涉案青年早前均已認罪或被定罪判刑,分別判處感化令1年到監禁60個月不等,法官林偉權於區域法院對最後一名被告、案發時僅15歲的男學生作出判刑。法官認為,被告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報告亦顯示男學生已改過自新,判處他感化12個月。

被告吳任豐早前承認1項非法禁錮及1項勒索罪,法官指,案中主腦為同案被告葉文軒及楊子潁,吳任豐及黃希朗屬次級從犯,刑責相若,年僅15歲的吳任豐跟隨黃希朗行事,兩項控罪各以較低的36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法官表示,吳任豐率先提出協助控方頂證他人,可獲四成刑期折扣,兩罪刑期全數同期執行,實際囚禁14個月多便可獲釋。他被捕後還押了12個月才獲保釋,判刑前又還押了3星期,報告指被告已改過自新,沒有必要感化,但考慮到整體情況後,決定判處感化令,並勸喻被告他日回報社會及家庭。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