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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推行需時 黃錦星倡設一年半準備期

政事

垃圾徵費推行需時 黃錦星倡設一年半準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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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徵費推行需時 黃錦星倡設一年半準備期

2018年10月31日 16:36 最後更新:16:47

政府會增加撥款3至4億元,以協助社區源頭減廢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下午出席記者會交代垃圾徵費。他表示,將於下月14日向立法會提交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草案,建議按袋及按量收費。他表示,改變市民行為有挑戰性,因此會以教育及宣傳為重。

黃錦星表示,改變市民行為有挑戰性,因此會以教育及宣傳為重。

黃錦星表示,改變市民行為有挑戰性,因此會以教育及宣傳為重。

他表示,政府建議在通過草案後設1年至1年半的準備期,期間政府會透過宣傳及教育,以加深各方對收費計劃的了解。而且,在立法初期亦應設6個月的適應期,並以口頭警告及勸喻為本。其後,執法將以風險為本,著重針對違規黑點。

在社區方面,政府會增加撥款3至4億元,以協助社區源頭減廢。政府會增設外展隊及推行先導計劃,例如為家居提供免費塑膠回收服務,以增加宣傳效果。另外在廚餘回收方面,將由工商業開始,逐步擴大至各界及家居。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垃圾徵費是影響全港700多萬人的政策,當局冀實施時能做到暢順不擾民,當局將於本月27日到立法會報告「先行先試」的結果。

謝展寰早前視察垃圾收費「先行先試」的處所。(環境及生態局社交網頁)

謝展寰早前視察垃圾收費「先行先試」的處所。(環境及生態局社交網頁)

對「先行先試」推行1個月,市民參與率不高,謝展寰指,計劃預算試行2個月,知道有些市民感到麻煩,前線清潔工亦反映工作量增加,政府會認真審視計劃結果。

謝展寰稱,法例生效一星期後,採用代替餐具的食肆已超過一半。

謝展寰稱,法例生效一星期後,採用代替餐具的食肆已超過一半。

逾半食肆採用代替餐具 

另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餐具的法例4月22日起生放,謝展寰說,外界反應良好,法例生效前只有2、3成食肆轉用代替餐具,但自法例生效一星期後,採用代替餐具的食肆已超過一半,其中大型食肆更已全部更換。他相信,未轉用的食肆只是想清存貨或正等待訂貨,又相信讓業界有6個月的適應期是足夠。

謝展寰應立法會議員尚海龍邀請,出席一個自備餐具的午餐活動,尚海龍說支持政府「走塑」政策,亦希望有更好設計的餐具方便隨身攜帶,他引述一位環保朋友指,只要帶同筷子與牙刷去旅行,已可為環保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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