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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物業涉呃ISS租津 婦人判囚22個月2星期

社會事

虛報物業涉呃ISS租津 婦人判囚22個月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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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報物業涉呃ISS租津 婦人判囚22個月2星期

2018年11月02日 11:50 最後更新:11:56

女被告承認欺詐~

兩名男女於2008至2014年間,涉欺詐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二人聲稱是46位ISS受助人的業主,並向該些受助人租出18個單位,導致ISS向各人支付租金及雜費津貼逾118萬元。

43歲女被告陳珍妮則承認欺詐罪及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暫委法官陳慧敏表示案情嚴重,摧毀了公眾的信心,今於九龍城法院判女被告入獄22個月2星期。

九龍城法院大樓。資料圖片

九龍城法院大樓。資料圖片

同案37歲男被告吳鎮林承認欺詐罪,去年9月被判入獄18個月。

被告陳珍妮。 資料圖片

被告陳珍妮。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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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隱瞞欠債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14萬貸款 判200小時社服令

2024年04月03日 18:00 最後更新:18:18

一名47歲警員因詐騙警察儲蓄互助社超過14萬元貸款,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溫紹明判刑表示,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因素,包括已向儲蓄互助社歸還款項,判處被告履行社會服務令。

法官溫紹明。 資料圖片

法官溫紹明。 資料圖片

​廉署早前落案起訴警員林俊杰,指他於2021年2月和10月兩度向儲蓄互助社訛稱沒有向銀行或財務機構貸款,詐騙互助社批出兩筆貸款共超過14萬元,他早前承認兩項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

西九龍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西九龍法院。 巴士的報資料圖片


  
廉署是在接獲警方轉介後展開貪污調查,發現被告申請該兩筆貸款時,尚欠1間銀行及3間財務機構最少共約125萬元貸款仍未償還。若互助社知悉貸款申請表資料虛假或不完整,便不會向被告批出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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